北京离婚律师:哪些是夫妻共同债务?哪些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2020/09/28 15:15:08 查看954次 来源:易轶律师

  离婚过程中不仅有财产分割,抚养权问题,同时还会涉及到夫妻债务的问题,并且同时夫妻债务同样与财产分割一样重要,如果不能很好的理解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可能离婚的时候自己会背负一些不属于自己的债务,那么,哪些是夫妻共同债务?哪些不是夫妻共同债务?下面我们跟着北京离婚律师易轶一起来了解一下。

  北京离婚律师:什么是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已于2018年1月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31次会议通过,自2018年1月18日起施行。

  其中,对夫妻共同债务做了明确具体的规定:第一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第二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 第三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北京离婚律师:什么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配偶一方的赌债,或者去piaochang、yezonghui消费,类似这样用于个人自己的消费所产生的这些债务,甚至包括由此产生的高利贷不是夫妻共同债务,所以这些费用配偶也不必往自己身上去揽。

  如果遇到了配偶拿出大额的类似这样的欠条,第一我们不需要承认,不承认类似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有人利用此类债务到家里来追债,那么一定要说这些东西我不追认,谁借的由谁去还。如果有条件的话还可以给配偶提前发一些书面的,包括微信,短信,或更严谨的一些信息如律师函,告知对方此类财产并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所以这些债务不予认可,

  我是易轶,家理律师事务所的创始人,业内知名律师,是北京电视台《第三调解室》、CCTV《法律讲堂》、中央电视台《小区大事》特邀律师、北京人民广播电台《警法在线》特邀婚姻法律师,执业12年,专注婚姻家事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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