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网游充值问题分析

2020/09/28 20:18:33 查看1206次 来源:孙术校律师

  未成年人充值网络游戏,家长要求游戏公司退款的案例时有报道,但案件处理结果却不是完全一致,有的案件中,游戏公司全额退款,有的是部分退款,那么为什么会出现不一样的处理结果呢?

  我们首先要明确什么是未成年人,根据我国《民法总则》第十七条的规定可以看出,现行立法是将18周岁以下的自然人定义为未成年人。其次,为什么未成年人充值网络游戏能够退款,依据是什么?根据我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四十四、一百四十五条规定,8周岁以下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独自实施的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不匹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需要得到其法定代理人的追认才能生效。

  那么是不是满足了上述年龄条件后,家长就一定能全额将充值款要回来吗?很显然,问题没有那么简单。往往游戏公司不会仅凭家长的片面主张就进行退款,如果开了这个头,那么任何人都可以钻这个空子。这个时候,家长们往往会通过诉讼的方式,向游戏公司主张退款。那么审理机关在认定游戏公司是否应该退还充值款,需要从哪几个方面考虑呢?

  根据我国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对于自己主张的事实,应当承担举证责任,即“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并且在举证不能的情形下,需要承担败诉的法律后果。具体到游戏充值问题中来,家长对于这类案件需要对包括但不限于下面这两个事实承担举证责任:第一,家长需要证明游戏的充值操作是由孩子实施的;第二,家长对于充值的事实并不知情。

  关于第一点,尽管现在很多网络游戏都有针对未成年人的防沉迷系统,会对未成年人注册的游戏账号进行消费限制,但很多“熊孩子”往往会利用父母的身份信息注册游戏账号。另外,“熊孩子”在玩网络游戏过程当中,往往也是使用父母的账户进行充值。综合来看,家长在证明网络游戏的充值系孩子操作的事实上,是存在一定难度的。但也并不是完全不能举证,例如家长可以通过调取游戏账号的社交信息,或者调取家里孩子玩游戏的监控等等。关于第二点,家长对于孩子游戏充值不知情的事实的举证,难度显然还要高于第一点。

  即使家长在完成了上述事实的举证责任之后,最后还需要形成一个基本完整的证据链,这更加困难重重。因此在法院宣判的案例中,家长诉求被完全支持的案例并不多见。为杜绝此类事件发生的根本方法,还是应该加强家长对孩子的监护,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消费观、价值观,才是解决这个问题的根本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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