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究竟适不适合于离婚冷静期,离婚冷静期是如何规定的?

2020/09/29 17:29:23 查看1222次 来源:姚平律师

  

  民法典已经正式通过,并于2021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最受关注的“离婚冷静期”条款,保留在民法典中。那么家暴究竟适不适合于离婚冷静期,离婚冷静期是如何规定的?

  家暴究竟适不适合于离婚冷静期?

  离婚冷静期条款引起广大关注,褒贬不一,有观点认为,应当对离婚冷静期设立甄别机制,在家庭暴力等案件中不应设置冷静期。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明确不再“一刀切”,确立离婚冷静期的甄别机制,将家暴排除在适用离婚冷静期的范围之外。

  “对于这一规定,在征求意见的过程中绝大多数是赞成的,认为有利于解决冲动离婚的问题,维护婚姻家庭关系的稳定。但也有的意见提出,对于存在家庭暴力等情形的,不宜规定离婚冷静期。”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表示,经研究认为,离婚冷静期制度只适用于协议离婚,对于有家庭暴力等情形的,实践中一般是向法院起诉离婚,而起诉离婚是不适用离婚冷静期制度的。据悉,英国、法国、俄罗斯、韩国等国家都规定了这一制度。

  离婚冷静期是如何规定的?

  民法典关于离婚冷静期作出以下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的,自婚姻登记受到离婚申请之日起算30天内,夫妻任何一方对于离婚反悔的,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撤销离婚申请,该婚姻依旧是合法的婚姻关系,双方依旧是夫妻。另外,若夫妻双方没有在30日内去婚姻登记机关申领离婚证的,也视为撤销离婚申请。

  其实设定“离婚冷静期”是个好现象,现在闪婚闪离的太多了,很多年轻夫妻在吵架后就冲动的离婚了,但是面临家暴出轨这种恶劣行为,如果不能和解离婚,还是要走法律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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