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宝箱第七十九问:退休留用职工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可以认定为工伤吗?

2020/10/15 18:32:31 查看1072次 来源:袁兴军律师

  法律百宝箱第七十九问:退休留用职工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可以认定为工伤吗?

  袁兴军,安徽金亚太律所道路交通部主任,专注重大暴力犯罪辩护、独创提前介入交通事故认定,前资深刑警、事故民警、法制民警,精心凝炼专业解答:

  办理退休手续后,不再具有劳动法律调整的劳动者主体资格,其与单位签订的是劳务(聘用)协议,不是劳动合同,其与单位存在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不在《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等劳动法律规定的调整范围内,不能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认定条件来认定工伤。但当事人与单位之间签订的返聘协议为雇佣关系,当事人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应认定为从事雇佣工作中受到第三者伤害,当事人的雇佣单位对于该人身损害,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当然当事人也可向事故肇事方请求人身损害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七条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法律百宝箱第八十问:刑事案件一审最长审理期限多长?

  袁兴军,安徽金亚太律所道路交通部主任,专注重大暴力犯罪辩护、独创提前介入交通事故认定,前资深刑警、事故民警、法制民警,精心凝炼专业解答:

  在现行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下,人民法院审理一审刑事案件时,自收到起诉书到作出最终的判决,期间可以有十七个月(6+3+8=17)以上的审理期限。换言之,人民法院按普通程序审理一审刑事案件可以“依法”在接到起诉书之后的十七个月之后才作出一审判决而且这十七个月还是保守估算而得。

  法律是法律,生活是生活。事实上法院拥有的审理期限往往会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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