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东”骗了六旬阿姨真感情

2020/10/16 13:49:06 查看1010次 来源:陈海云律师

  江西61岁的黄阿姨说,

  大明星*东向她表白了,她要嫁给*东!

  为此夫妻二人之间经常吵架,黄阿姨还曾离家出走过一段时间,现在还要赶走丈夫。

  上门采访时,黄阿姨当着记者和摄影师的面,抡起桌上的一兜子水果朝丈夫狠命砸过去。

  丈夫表示:你想*东当你老公,怎么可能?你又不是美女,人家也结婚了。这些都是假的,不可能的。

  “我不相信他是假的,现在他知道了我的名字!”

  “嗯!他向全国宣布了喜欢我。”

  “周围的人眼红我,为了*东,我连发型都变了,平时不敢出门。”

  无论丈夫和儿子怎么劝说,黄阿姨依旧沉迷在追星的美梦中,一副但愿长醉不愿醒的架势......

  黄阿姨的此种行为,不少网友表示:这不就是明目张胆的精神出轨?

  陈律师来从法律角度为大家分析其中的利害关系。

  一、妻子精神出轨,丈夫可以此为由起诉离婚吗?

  当然可以,但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如果妻子仅存在精神出轨,没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丈夫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通常不会认定双方感情破裂,准予离婚。因此不太建议以精神出轨为由向法院起诉离婚。

  二、妻子有权将丈夫赶出家门吗?

  妻子无权将丈夫赶出家门。

  首先,如果房屋是婚后共同购买或者共同还贷,那房屋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屋产权双方共有;

  其次,如果房屋系租赁房屋,丈夫也应与妻子共同享有租期内房屋的租住的权利;

  即使房屋属于妻子婚前财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丈夫在婚姻存续期间也可以居住在房屋内。

  无论是何种情况,出于任何原因,妻子都无权将丈夫赶出家门。

  三、不离婚,离家出走,有什么法律后果吗?

  离家出走可能产生两种法律后果:一种是离家出走的一方仍与家人保持联系,那么如果离家出走满两年,另一方可以以夫妻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两人离婚。

  若是离家出走,与家人失去联系,那么当事人离开住所地满两年后,其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对其宣告失踪,并为其设立财产代管人代为管理财产。

  四、妻子为假*东大笔挥霍,她的钱能否追回?

  妻子的钱可以追回,因为“*东”向大姐谎称是*东,以此骗取大姐的财产,且大姐是基于对方是“*东”的错误认识将财产交付给该男子,符合诈骗罪的要件。

  男子通过诈骗取得的财产属于违法所得,应当依法退回被害人。

  即使大姐坚称自己是自愿将财产赠予“*东”的,大姐的丈夫作为大姐的配偶,是有权向“*东”讨回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

  看似怪异的背后,有着怎样的悲伤?

  从此次事件,也有不少网友开始反思和呼吁中老年妇女的精神需求。

  那么,子女对退休父母有法定陪伴义务吗?

  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规定,完整的赡养义务包括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三个方面。

  因此不管是从法律规定,还是从道德情理上来说,父母年迈,作为子女应当要常回家看看,哪怕只是陪父母说说话,也是对父母的孝顺。

  二十年如一日的疼爱,父母没嫌弃过我们麻烦,从我们呱呱落地,到牙牙学语,再到现在背井离乡,他们就没有停止过对我们的关爱和担忧。但是当父母的年纪大了,也许我们该给予更多耐心和爱,让他们跟上时代的脚步,不被禁锢小圈子中,不会轻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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