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可以提出离婚吗

2017/01/19 15:05:21 查看412次 来源:叶文波律师

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可以提出离婚吗?

律师解答: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第12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因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不能通过行政程序离婚,只能通过诉讼程序解决。在以往的审判实践中,无民事行为能忍一般在离婚诉讼中都是被告。

在日常生活中,有时会遇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配偶一方出于继承或占有财产的目的,既不提出离婚也不履行法定的夫妻义务,甚至擅自变卖夫妻共同财产,对无行为能力一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等,严重侵害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合法权益。如果一概不允许其作为原告提出离婚诉讼,可能会出现在合法婚姻的幌子下肆意侵害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权益的情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8条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解除婚姻关系进行了新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配偶有虐待、遗弃等严重损害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方的人身权利或财产权益行为,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可以依照特别程序要求变更监护关系;变更后的监护人代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不良信息举报 >>

Copyright©2004-2021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