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4/12 20:40:21 查看211次 来源:唐玉娟律师
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住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住址:
丙方(担保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住址:
(身份证复印件附本协议之后)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拖欠甲方货款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一、至签订本还款协议之日止,乙方确认仍欠甲方借款人民币 元(大写: ),并承诺按以下计划偿还上述借款:
1、年月日前支付货款 元;
2、年月日前支付货款 元;
3、年月日前支付货款 元。
二、以上借款直接汇入乙方指定帐号:开户行: ,户名: ,帐号: 。
三、如乙方有任何一期款项未按期足额支付,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一次性偿还全部款项。
四、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一条,则乙方并应按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类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向甲方支付借款以来所有逾期支付的欠款的全部利息。如发生诉讼,甲方为聘请律师而支付的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费用也由乙方全部承担。
五、丙方自愿为乙方向甲方偿还借款及利息、律师费、诉讼费等费用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六、本协议引起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交由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处理。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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