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被辞退后应获得的赔偿与补偿

2017/04/19 16:55:30 查看316次 来源:封华清律师

  近期,我们代理了一起劳动案件,因劳动者在该公司工作年限长达近20年,任职中高层管理,月工资达到3万余元,起诉的金额达到100余万元。经劳动仲裁委仲裁已获支持。现本案正在法院进一步审理当中。

  下文谈谈关于劳动者被辞退后应获得的赔偿与补偿。

  一、经济补偿金

  顾名思义,补偿金指的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均无严重过失的情况下,双方终止劳动关系,而劳动者为用人单位付出了劳动,且未必能立即找到下一份工作,故法律规定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一些补偿,以慰辛劳。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劳动依据上述原因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2、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3、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4、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客观原因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5、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第一项: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期满不再续订,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6、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第四项: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第五项: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公司破产或解散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式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二、赔偿金

  赔偿金是指用人单位严重过失或故意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规定对于用人单位的这类行为认定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行为,当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之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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