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坠物或无须全楼“连坐”丨中国司法案例研究中心

2020/10/24 10:03:30 查看1158次 来源:王丽侠团队律师

  高空坠物或无须全楼“连坐”丨中国司法案例研究中心

  现行侵权责任法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高空坠物伤了人,看看法律如何说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规定: “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根据以上法律条文可知,目前我国实行的《侵权责任法》在与高空坠物相关的侵权案件中,只要找不到具体的肇事者,不能自证清白的住户都要承担一定的“连带”责任。不难看出,立法者在制定相应制度时充分考虑了保护受害者权益的需求,由于客观情况的限制,想要查明高空抛物真正的“幕后黑手”对于被害人存在极大的难度,根据普通的侵权责任归责原则往往使被害人的维权之路变得举步维艰。与此同时,“一人抛物,全楼赔偿”在无形中也助长了高空抛物的恶习,这是对全楼无辜住户的权利的侵害。因此,对高空抛物制度进行改革势在必行。

  高空坠物的责任划分

  高空坠物伤人,可以要求物业公司赔偿吗?

  除高空坠落物属于物业公司管理的小区公共所有部分的情况外,物业公司无须对高空抛物/坠物承担侵权责任。但是,物业有义务配合警方与当事人尽快查明坠落物的来源。

  通常来说,当发生高空坠物/抛物致人受伤情况时,应当按照如下程序尽快处理:

  1.在发生高空坠物后,物业相关管理人物应立即赶往现场,确定坠物造成的具体危害情况并立即拨打急救电话。如若同时造成了财物损失,要及时保护现场,拍照取证并通知相关人员;

  2.尽快通过监控或其他手段确认坠落物来源;

  3.确定坠落物来源后,及时协调受害人与责任人协商处理。

  高空坠物侵权案件,有不在场证明可以免责吗?

  小区居民楼发生高空坠物伤人事件时,绝大多数居民会事发时自己在上班、上学、出差、家中无人等等情况为由免除责任,但并非提供了不在场证据就可以不用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

  高空坠物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为过错推定,即谁可以证明自己对侵权事件的发生没有过错的,就不需要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

  《侵权责任法》明确规定了,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换言之,假如在被害人被坠落物砸伤时无法提出不在场证明,且不能断定坠落物权属时,在整个可能砸中的区域内,不能证明该物品不属于自己的,都不能免除相应的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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