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证据充足能离婚吗

2020/10/24 10:12:33 查看1358次 来源:浙江匡智律师事务所律师

  一、家暴证据充足能离婚吗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一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经法院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但是在司法审判实践中,法官最终予以判决离婚的根本依据是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已经彻底破裂。

  

  即便一方在离婚诉讼中提交了比较充足有利的家暴证据,但另一方若在庭审过程中表达了诚恳的悔意和歉意,恳请法庭再给予一次机会,其愿意以自身行动努力修复夫妻感情,这样的话也不排除法官会在第一次离婚诉讼中判决不予离婚的可能。

  如果第一次判决不予离婚,当事人还可以在6个月后第二次起诉离婚,一般第二次起诉法官判决离婚的概率是比较大的,只是时间上会久一点。建议遭遇家暴的当事人在离婚诉讼中最好是委托律师代理,将更有利于证据的搜集与提交,让当事人能更快的达到自己的诉讼目的。

  二、法律依据:

  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虽对于实施家庭暴力的行为可以请求损害,但法律上并没有对离婚损害赔偿数额进行一个具体的规定,而是会通过多方面的因素进行综合考虑来确定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因素如下:

  (一)过错方的过错程度;

  (二)侵害行为的具体情节;

  (三)损害结果的严重程度;

  (四)过错方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五)当地平均生活水平;

  (六)过错方的具体情况以及事后态度;

  (七)其他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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