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如何离婚

2020/10/27 15:27:57 查看4500次 来源:怀向阳律师

  夫妻双方确认夫妻感情破裂的,异地可以起诉离婚,在被告经常居住地(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法院起诉离婚。

  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民事起诉状,第一部分需要写明双方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需写明诉讼请求,如请求离婚、小孩抚养权问题、财产分割问题。第三部分需要写明离婚的事实和理由;

  (2)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遗失的可以委托律师复印《结婚申请登记表》,并要求民政部门加盖印章;

  (4)小孩出生证或户口本;

  (5)相关财产证明,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

  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材料的内容因人而异,需针对具体个案进行起草和完善。

  起诉离婚,需要向法庭提交你们夫妻感情破裂,无法继续生活下去的证据,同时如果对方有过错的,还可以要求赔偿。

  法律规定能认定夫妻感情破裂并判决离婚的情形包括: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起诉离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一审一般3—6个月,二审一般3个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六个月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认定为确实感情破裂无法挽回才起诉第二次的,实践中第二次起诉离婚一般都会判决解除婚姻关系。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制定合适的诉讼方案,帮助自己 。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不良信息举报 >>

Copyright©2004-2021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