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中自助行为的理解

2020/10/29 11:03:07 查看1363次 来源:范志文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已于2020年5月28日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步法典形法律,涵括了民事生活的方方面面。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符合我国社会生活的实际。《民法典》有很多新增的法律亮点,今天我们就来解读下《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中自助行为的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七条: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情况紧迫且不能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使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必要范围内采取扣留侵权人的财物等合理措施;但是,应当立即请求有关国家机关处理。

  构成自助行为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一、须是合法权益已经受到侵害,也就是说侵害行为已经完成。如果侵害行为将要发生或者正在进行,那就不是自助而可能是正当防卫或紧急避险。只有侵害发生后,才有可能实施自助行为。

  二、须是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自助行为只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他人的合法权益不能适用自助行为。实施自助行为的权利主体原则上限于权利本人,但是法定代理人、失踪人的财产管理人、遗产管理人、破产管理人等也可以依法实施自助行为。

  三、须情况紧迫且不能及时获得国家机关的保护,行为人在客观上来不及获得国家机关的保护,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使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强调采取自助行为的紧迫性。

  四、不得超过必要限度,自助行为是为了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应以实现保护目的为限度。具体实践中可能会综合考虑当时的环境状况和行为人能采取的措施。但原则上应该以采取扣留侵权人财物的合理措施,不能随意扩大。

  五、事后应立即请求有关国家机关处理,自助行为是一种临时救济手段,行为人采取了自助救济后要立即寻求有关国家机关的处理,而不能自我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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