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下班回宿舍睡觉时不幸身亡,律师助力七日快速和解获赔偿!

2020/10/30 18:47:44 查看8891次 来源:王小华律师

  案件事实:

  2019年10月28日,杨某入职某保安公司,从事保安工作。2020年4月7日晚八点左右正常交接工作后返回宿舍,次日早上未正常上班,同事去宿舍寻找杨某时,发现杨某已死亡,遂报警。

  分析案件:

  本律所接受家属委托后,主办律师带领团队成员快速开展了案情讨论会,全面的分析了案情,律师认为,在本案中,有两大关键点对我方当事人有利,具体如下:

  第一、杨某每天工作时间超8个小时,杨某的死亡与工作有因果关系

  2020年初正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杨某从事保安工作,需要连续值班长达36小时后才能休息,虽然根据现有证据不能证明杨某的死亡与加班之间有直接因果关系,但是杨某存在被保安公司安排从事超过一般工作强度的情形,结合生活常识,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无法排除。

  第二、单位作为实际受益人,即便不存在过错,也应根据公平原则进行补偿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造成损害均无过错,但一方是在为对方的利益或者共同的利益进行活动的过程中受到损害的,可以责令对方或者受益人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即便认为杨某死亡之事没有实际侵害人,双方都没有直接的过错,但是单位享受着杨某提供的劳动,是实际的受益人,因此要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案件处理与结果:

  律师在分析了案情后,根据杨某案件的特殊性以及家庭状况等各方因素,详细计算了赔偿数额、制定专属方案。得到家属的认可后,即刻与保安公司开始沟通。

  在初次与保安公司沟通时,对方不认为杨某的死亡与工作有因果关系,不同意进行赔偿。后来律师与杨某家属以及保安公司经过多次面谈、电话沟通的方式,最终在七日内达成和解——保安公司同意赔付十余万元。

  王小华主任律师结语:

  聘请律师不仅仅只为诉讼,也可以促进和解,制定和解策略及方案,使当事人快速拿到赔偿,以维护当事人的最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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