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圣的法律职业

2017/05/10 11:19:28 查看221次 来源:张丙德律师

   即使判决并没有准确地判定过去发生的事实真相,争端各方只要确信他们受到了公正的对待,他们也会自愿接受法院的裁判结果。

                                                           ——【美国】迈克尔  D.贝勒斯《法律的原则——一个规范的分析》

   法律不再对证据评价作出规定是出于此种观念证据的证明力是一个关涉甚广的问题,而通过强制性规则的上下文则不能对之作出适当判断。所以,从认知层面看,对自由证明原则的采纳是一个不得已而为之的选择。如果有可能对证据价值的评判设计出一套稳妥的方案——如早期的启蒙思想家所深信不颖的那样——肯定有论者强烈要求将此套方案设计为强制性的法律规范。

                ——【美国】达玛斯卡《自由证明及其批评》

  请求权消灭时效的原因与宗旨,是要使人不要纠缠于陈年旧账的请求权。有些事实可能已经年代久远,一方也长期缄口不提,而另一方却以此类事实为据向对方主张权利,这是民事交往难以容忍的。因为实践已使引类事实黯然失色,对方欲举出对自己有利的免责事由并取得成功,虽然并非全然不可,但也属于难事。通常而言,此类要求或者自身不成立,或已具结完案。消灭时效的目的,并非在于侵夺权利人的权利,而是在于给予义务人一个保护手段,使其在不需要详察事物时,就可以对抗不成立的请求权。这也是关系人必须向公共利益付出的代价。因为如果不是权利人对请求权行使置若罔闻,消灭时效本无由发生,所有,权利人的请求权利益,实属微不足道,其因此付出的代价,也难说严酷。

                  ——【德国】梅迪库斯《德国民法总论》

  侵权责任的基础是过失,这种理论起源于这样的一种观念:侵权,顾名思义就是做错事。因为侵权诉讼中被告应当损害赔偿,是一种对做了某种错事而进行的惩罚。同理,假如他无法避免这样做,那么就不应该对他进行惩罚。一句话,侵权责任是以道义责任为前提的。

                 ——【英国】《西方社会法律价值》

律师资料

该律师其他文集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不良信息举报 >>

Copyright©2004-2021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