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嫌疑人闫某某获取保候审

2020/11/04 09:10:06 查看1076次 来源:张兵律师

  2020年6月23日,闫某某(男)因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被上海市公安局青浦分局抓获,并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羁押于上海市青浦区看守所。

  闫某某被刑事拘留后,其家属于2020年6月28日来到上海市普陀区环球港写字楼B座29层,委托上海申如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团队代理此案。

  接受委托后,本所主任张兵律师经网络预约,于2020年7月1日前往青浦区看守所会见嫌疑人闫某某。张兵律师通过询问闫某某被刑事拘留的原因以及所涉案件的相关情形、听取闫某某陈述、辩解等方式,对本案案情有了概括性了解。

  会见结束后,张兵律师又前往青浦分局与承办人员就争议问题当面沟通,同时也提出了自己对本案的看法与辩护意见。

  至此本案案情已大体明了,张兵律师根据本案中闫某某的有关情况,认为其完全符合刑事诉讼法关于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便于2020年7月3日向青浦分局提交了取保候审申请书。该局经审查后认为闫某某确实符合取保候审条件,故于2020年7月7日(拘留第14日)决定对闫某某取保候审。闫某某于当日下午被青浦区看守所释放回家。

 

  上海申如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4年,拥有阵容强大的刑辩律师团队,坐拥浦西5A甲级写字楼普陀环球港,办公环境一流,周边交通方便。申如刑辩团队不仅包括专业精湛、认真负责的十余名专职律师办案,还包括具有丰富庭审经验的退休刑事法官担任专职顾问。他们精通刑事法律理论,熟悉刑事法律规范,了解司法机关内部办案流程,曾成功办理不予逮捕、免予起诉、取保候审、无罪释放、免予刑事处罚、缓刑、死刑改判等疑难复杂案件数百起,所涉罪名包括故意杀人、强奸、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走私、诈骗、盗窃、抢劫、敲诈勒索、组织卖淫、引诱介绍容留卖淫、非法经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贪污贿赂、非法集资、毒品犯罪等几十种。

  本所以“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为宗旨,竭心尽力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赢得了众多当事人的信任与称赞,在业内获得了良好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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