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宝箱第九十六问:交警扣留机动车的法定理由是什么?

2020/11/08 13:30:30 查看1088次 来源:袁兴军律师

  法律百宝箱第九十六问:交警扣留机动车的法定理由是什么?

  袁兴军,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专注命案和重大交通事故,前资深刑警、交警,精心凝炼专业解答:

  《2020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扣留车辆:

  (一)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的;

  (二)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嫌疑的;

  (三)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四)公路客运车辆或者货运机动车超载的;

  (五)机动车有被盗抢嫌疑的;

  (六)机动车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

  (七)未申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

  (八)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

  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收集证据需要的,可以依法扣留事故车辆。

  法律百宝箱第九十七问:交警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法定理由是什么?

  袁兴军,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专注命案和重大交通事故,前资深刑警、交警,精心凝炼专业解答:

  《2020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一)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四)驾驶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五)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十二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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