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安排工作为名骗夫家亲友数百万诈骗金额对量刑的影响有哪些?

2020/11/09 17:33:28 查看1183次 来源:龚彩玲律师

  案件详情

  锦州女子常岭在2018年结识了做生意的老板郗德广,并且在不久之后两人办理结婚了手续。自2018年起,常岭多次声称自己在教育局工作,并且担任重要职务,还可以为别人“安排体制内工作”,郗德广的亲友为了进体制,多次向常岭送钱,有些人甚至认为自己进体制工作的事情已经完全没问题了,并且辞掉了自己原来的工作。然而随着“上班通知”一次次被“临时取消”,索返费用也一次次被推托,让不少请托的亲友警觉起来。他们还发现,除了“安排工作”,常岭和郗德广还以“直补扶贫项目”的名义在当地多个农村修路,不仅拖欠施工方工程款,还以“打点才能下拨工程款”的名义,向各方要钱。

  2020年8月6日,郗德广被警方传唤后拘捕。9月16日,锦州太和分局办案民警向记者透露,常岭、郗德广两人涉嫌诈骗已被批捕,目前案件仍在侦查中。

  (由于常岭和郗德广没有结清工程款,施工方的修路设备还留在原地)

  锦州市教育局一名主要领导接受记者采访时一再表示,该局没有常岭这个人,他也不认识。常岭的舅舅介绍,律师透露常岭涉嫌诈骗与欠高利贷有关。

  网友热议

  A:升职都是用说的,谎话开始了就停不下来,骗到最后连自己都以为是真的了,越骗越过瘾了!

  B:已经投入了那么多钱,再不相信,以前的钱都没了。于是这种心态下,只能选择继续投入。多少人,都是这样的想法

  C:这些亲戚多半也是人傻钱多的,什么年月了还相信那些鬼话!总体来说,进入体制还是比较公开了,基本都是在要考的!

  D:被骗的也是脑子有坑,一百多万买个干后勤的,是觉得干上了能很快就把这一百多万捞回来吗?

  法律延伸阅读:诈骗金额对量刑的影响

  诈骗罪因为是一种经济数额犯罪,所以司法实践中在对诈骗罪进行量刑时,是要充分考虑行为人诈骗所得的数额的,根据2011年4月8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罪的定罪量刑标准有所调整。诈骗案的定罪金额由原来的2000元提高为3000元,诈骗公私财物价值3000元至1万元以上,将认定为刑法规定的“数额较大”,3万元至 10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50万元以上的将达到“数额特别巨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对共同诈骗犯罪,应当以行为人参与共同诈骗的数额认定其犯罪数额,并结合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非法所得数额等情节依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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