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刑事律师|以案说法,盗窃罪会怎么判刑?

2020/12/10 14:48:33 查看1320次 来源:刘泊江律师团队律师

  

  案例:

  犯罪嫌疑人王某,因盗窃罪被依法判处一年两个月有期徒刑,于2019年3月某日刑满释放。2019年6月某日,王某又因盗窃他人财物800元被昆明某派出所处以刑事拘留。后经法院判决,王某以盗窃罪被依法判处一年五个月有期徒刑。

  在以上案例中,王某此次盗窃数额为800,为何会被判处一年五个月有期徒刑?今天,泊江律所将带您一起了解下关于盗窃罪的量刑标准!

  一、盗窃罪会如何判刑?

  (一)盗窃价值1500元(含)以上,为“数额较大”,或存在特殊情形,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盗窃价值4万元(含)以上,为“数额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盗窃价值35万元(含)以上,为“数额特别巨大”,或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在以上案例中,王某盗窃数额为800元,为何会被判刑?我们继续了解!

  二、盗窃罪的量刑标准中,“特殊情节”是什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规定,盗窃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标准可以按照前条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一)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一年内曾因盗窃受过行政处罚的;

  (三)组织、控制未成年人盗窃的;

  (四)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盗窃的;

  (五)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六)在医院盗窃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

  (七)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

  (八)因盗窃造成严重后果的;

  (九)入户盗窃的或携带凶器盗窃的。

  在上面案例中,虽然王某此次盗窃价值为800元,但存在《解释》中的第(一)条特殊情形“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按照“数额较大”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即750元)。

  简单理解:在盗窃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若存在以上特殊情节,那么是更容易被判刑或者被判处更重的刑!

  三、了解盗窃罪的量刑标准,是为了警醒自己!

  泊江律所温馨提示:

  (一)以上立案及判刑标准,为云南省标准,每个地区不一样,仅供参考;

  (二)本文盗窃罪的量刑普法,是为了让更多的人对法律心存敬畏之心,而不是为了“心存侥幸”。盗窃数额虽然未达到相应判刑标准,但同样存在严重后果:

  (1)未达到立案标准的盗窃行为,会被处以行政处罚,同样存有记录,影响后代政审;

  (2)对于情节轻微的盗窃行为而不被起诉(判刑)的,仍会有案底记载,对于后者政审影响更大。

  不管是因“情节轻微”而被行政处罚,还是因犯罪被判刑,案底都会伴随终身,影响的是自己及家人的一辈子,一定要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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