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3年方知妻子是堂妹 法院宣告婚姻无效

2017/01/19 15:05:21 查看451次 来源:叶文波律师

原标题:结婚3年方知妻子是堂妹 法院宣告婚姻无效

信息时报讯 (记者 何小敏 通讯员 赵璐璐) “你们不能结婚,你们可能是堂兄妹!”这不是《雷雨》新编,也不是现代版的无厘头情景剧,而是越秀区一对80后夫妻的真实故事。大学开始隐婚3年,毕业后终于决定公诸于众,在宴请亲朋的酒席上,大伯“初见”新人,有如晴天霹雳,自己的亲女儿竟成了侄媳妇!一段不为人知的婚外情浮出水面。

近日,越秀区法院审理了这样一宗令人惋惜、无奈的离婚纠纷案。夫妻二人头天提出申请,法院次日即判决婚姻无效。两个青年一日之内,经历了从爱情到亲情的转变,将来的人生,则需要跨越心灵上的艰难门槛。

一见钟情,大学时私订终身

1987年出生的李翔(化名)与1988年出生的孙雯(化名)都是广州本地人。2007年的一次同学聚会,两个生活中原本没有任何交集的年轻人相识,暗生情愫。李翔看上去文质彬彬,善于言谈,孙雯青春靓丽,活泼开朗,二人颇有种相见恨晚的感觉,很快便确立了恋爱关系。

相恋两年后,二人私订终身。此时,孙雯已经是武汉一所高校的学生,李翔也是大学生。2009年2月,两人携手到老的想法终于付诸实践,他们瞒着家里人偷偷领了结婚证。小日子过得幸福甜蜜,但由于是在校生,也没有独立的生活来源,二人暂时没有生孩子的打算。

宴请亲朋,大伯曝惊天秘密

2012年底,毕业没多久的李翔终于向父母告知,自己在外已经谈了一个女朋友,并打算谈婚论嫁,父母满心欢喜。此时,李翔已经是广州一家外贸公司职员,孙雯则在广州一家咨询公司任职。3年的隐婚终于不用再藏着掖着,马上就要见公公婆婆了,孙雯的心里既高兴又紧张。

今年春节期间,李翔的父母大宴亲朋,一对新人终于要在众人的祝福和注视中“走向前台”。虽不是婚宴,但一大家子人其乐融融,美酒佳肴,好不快哉。但当大伯李建文(化名)看见未来的侄媳妇孙雯时,顿时愣了,险些说不出话来。

“这就是你的女朋友?”李翔欣然点头。“你们不能结婚!”大伯这句话既突兀又令人疑惑。

事关侄儿幸福,56岁的李建文尽管难以启齿,还是鼓起勇气揭开了隐藏多年的秘密。“这个女孩有可能是我的女儿,你们可能是堂兄妹。”李建文一语惊天,在场亲朋无不惊愕。

原来,李建文年轻时曾与孙雯的妈妈恋爱,由于一些原因,二人并未结为夫妻。但孙雯妈妈另嫁他人后,李建文与她仍以朋友相称,并有过亲密行为。在孙雯的口中,一直以叔叔称呼李建文,而李建文也不敢确认孙雯是否是自己的亲生女儿。

小夫妻怎么也不敢相信,这样的事情会发生在自己身上。等冷静下来,他们终于将已婚的事实告诉父母,双方家长手足无措。

亲子鉴定,恩爱夫妻变兄妹

带着疑虑和不安,李建文要求和孙雯去做亲子鉴定。二人提交了血液样本。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的司法鉴定结论显示:“根据检验结果,支持李建文与孙雯之间存在亲生关系。”

一切都发生得那么突然,这个不可磨灭的事实彻底改变了两个家庭的命运。对于李建文,他多了一个亲生女儿;对于李翔,他没了一个原本打算厮守一生的妻子,却多了一个堂妹;对于孙雯,她失去了可以托付终身的依靠,换来了一个堂哥和一个亲生父亲。

虽然情感上难以接受,二人也只能面对现实。但困扰双方家长的问题是,他们的“婚姻”怎么办?

今年7月3日,李翔和孙雯到越秀区法院,请求法院宣告婚姻无效。越秀区法院受理本案后,依法查明相关事实,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二人实为堂兄妹关系,属于上述法律规定禁止结婚的法定情形,应为无效婚姻。李翔要求宣告与孙雯的婚姻无效,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

次日,他们收到了宣告这段婚姻无效的民事判决书,这段存在了几年充满回忆的“婚姻”关系就此画上句号,却为他们翻开了人生新的一页。据接触过二人的人士称,彼此家庭间并未因此反目。

延伸阅读

婚检并不涉及血缘关系

既然法律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一些人会疑惑,为何婚检时没调查出来?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小琴表示,婚检项目主要是针对是否存在一些不宜结婚的疾病,而血缘关系则不在检查之列。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律师胡建成表示,是否属于近亲属,结婚的双方应当知晓,而本案有其特殊性。但是法律对近亲属结婚的监督体现为事后的监督,即确认婚姻无效。如果明知是近亲属而结婚,将来涉及财产分割、遗产继承等问题时,则得不到婚姻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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