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一对夫妻婚姻告终 上门女婿讨回权益

2017/01/19 15:05:21 查看478次 来源:叶文波律师

兰州一对夫妻婚姻告终 上门女婿讨回权益

中国甘肃网7月11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记者 曾梧桐 实习生 杨梦娇)婚后3年,上门女婿季先生与妻子闻女士的感情便出现了裂痕。离婚时,男方提出要分割结婚时购买的住房,遭到闻女士的拒绝。就这样,房屋分割的事一直拖了近两年迟迟无法解决。7月8日以来,经本报法律热线律师从中调解,问题最终得到了圆满处理。

离婚之时双方争房

季先生称,他是外地来兰的从业人员,因为家境不太好当初就业后一直没有购买住房。2007年底,经人介绍他与闻女士相识,最终便做了闻家的上门女婿。本来,闻女士的父母想让两位新人和其一起居住,暂时不用购买住房。可是,结婚几个月后,妻子建议要买一套新房子搬出去居住。当时,首付款需要20万元,都是妻子通过自己的父母筹集的,所购房屋在妻子名下。两年后,闻女士跟着父母做生意后一次性还清了40多万元房贷。2011年初开始,两人经常吵嘴打架,最终闹到了离婚的地步。

协议离婚时,季先生提出要分割结婚后购买的住房,可是闻女士说什么也不愿分割,原因是当初买房时的首付款以及后来一次性还清房贷,所有的钱都是她向自己的父母筹集到的。在这种情况下,季先生不能分割住房。

可是,季先生却觉得自己有理由分割,先后多次与闻女士沟通协商都没能得到解决。

律师调解问题解决

前几天,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季先生打通本报法律热线求助。相关律师在了解了详细情况后认为,该套住房是在季先生与闻女士结婚后才购买的,不管当时购房款是哪一方通过何种渠道筹集所得,均应视为婚后共同财产。因此,季先生应拥有该房屋的部分产权。随后,相关律师先后几次与闻女士进行沟通,最终双方均作出让步,达成了男方拥有该房屋三成权益的协议,其余产权归女方所有。应付男方的具体款项等到该套房屋变卖后,按照实际成交价的比例给予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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