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能退吗?嫁妆归谁呢?

2020/12/26 04:14:41 查看1374次 来源:朱成律师

  婚姻法对彩礼有明确的规定,但对嫁妆却只字未提。

  彩礼是以结婚为条件的赠与,结婚条件成就,赠与成立,彩礼一般不能返还,除非符合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现实生活中,有不少夫妻虽然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已经长期共同生活甚至生育子女,针对这种情况,法院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原则上,未办理结婚登记,彩礼需要返还,如部分彩礼已经在共同生活期间共同消费支出且有证据予以证实,该部分不用返还。返还的比例,要结合男女双方同居生活的时间、彩礼数额、是否怀孕生子、过错责任并结合当地风俗习惯、经济状况等因素,根据公平原则酌定。

  嫁妆是对女方的赠与,还是对男女双方的赠与呢?

  如果是服装、首饰这些个人用品自不必争,但是财力雄厚的家庭给女方的嫁妆,往往是豪车、房产或者巨额存款,这就有争一争的必要了。

  有人认为,嫁妆归谁,应该看嫁妆给付的时间,这个时间应该以结婚证上的登记时间为准,结婚登记之前给付的,归女方;结婚登记之后给付的,属于对男女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这个观点有一定的法律依据,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婚前给付的财产,就是婚前财产,与另一方无关,既然法律有明确规定,女方自可以高枕无忧。但是凭什么,结婚前一天给还是自己的东西,结婚第二天给就变成有别人的一半了呢?女方大写的不服。那解决之道是什么?

  接着看婚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对于女方来说,守住嫁妆的不二法门是和父母签订赠与合同。反正合同是你们双方签订了,你老公也不知道,不存在影响夫妻感情的说法。以后发生纠纷,你再把合同拿出来,一招制敌。

  有人就问,我等到纠纷发生的时候再签合同可不可以?晚了。法律上判定赠与,要看赠与当时的真实意思表示,而不是事后的。补签合同,一是可能被认定为伪证,二是可能涉及转移财产,三是对方一旦申请鉴定女方就得歇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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