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是什么意思?离婚冷静期是多久?

2020/12/29 11:57:58 查看4518次 来源:高南南律师

  什么是离婚冷静期?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所谓离婚冷静期是针对协议离婚而言的,而冷静期指夫妻双方自愿协议离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如果上述三十天届满,需在上述三十天届满后的三十天内,夫妻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虽然民法典规定冷静期是30天,但是实际是60天,因为冷静期30天届满后的30天内双方需亲自在办理离婚证,如果在这30天内,双方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证,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不发生离婚后果,所以说,协议离婚冷静期最长是60天。当然,若夫妻双方均同意协议离婚,必须要有书面的离婚协议,并对子女、财产、债务作出一致处理意见,如果办理了离婚证,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其义务,这时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被告履行离婚协议。

  婚姻冷静期很好的给夫妻双方对婚姻家庭的考虑时间,稳定了家庭关系,亦维护了社会稳定,但是无形中增加了协议离婚的难度,只要夫妻一方再规定的时间不去申请办理离婚证,协议离婚的路讲走不通,最终还是要通过诉讼离婚,所以,预计以后通过诉讼离婚的将会增加。但是基于对家庭、对子女、对自己的负责,大家还是要树立正确人生观、价值观、婚姻观,如人饮水冷暖自知,幸福与否,自己最清楚,不要被外界的人和事所左右。

  那么,什么是诉讼离婚呢?顾名思义就是起诉到法院,要求判决或者调解解除婚姻关系 ,并对子女、财产、债务等作出处理。

  诉讼离婚,法院首先应当调解,调解和好的,原告撤回离婚请求,

  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不成,应准予离婚。那么什么情况下属于夫妻感情破裂?主要包括以下情况:重婚、与他人同居、家暴、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赌博或吸毒屡教不改、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一方被宣告失踪、法院判决不离婚后双方分居满一年等情况。

  婚姻自由,在任何情况,夫妻双方都可以提出离婚吗?答案是否定的。以下情况,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终止妊娠6个内。但是法院认为确有必要的,男方才可以提出离婚(比如男方受到人身限制或者伤害),当然女方提出离婚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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