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审查房屋征收决定的合法性

2020/12/30 12:19:09 查看1356次 来源:浙江匡智律师事务所律师

  要审查房屋征收决定的合法性,需要从主体是否合法,是否具备征收的条件以及程序是否合法这三个方面入手。所以下面是律图小编为大家带来怎么审查房屋征收决定的合法性的全部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怎么审查房屋征收决定的合法性

  1、作出征收决定的主体是否合法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作出征收决定的主体只有市、县级人民政府,包括市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等到达市县级别的人民政府。其他的政府工作部门、政府设立的派出机构、政府的内设机构、其他行政机关均没有批准权限。

  2、作出征收决定的要件是否具备

  征收房屋应该符合以下四个条件:(1)征收决定应该符合公共利益;(2)征收房屋属于确需征收的范围;(3)符合行政规划和计划;(4)征收补偿费用已经足额到位。

  3、作出批准征收的程序是否合法

  公征收补偿应符合征收程序。首先应确定征收范围、对征收范围进行审查和计划的编订、对建设项目进行立项。其次应拟订具体的征收补偿方案、对该方案进行论证并征求公众的意见,之后进行适当的修正。再次应进行社会风险评估、落实征收补偿费用。最后应该对征收决定进行公告。欠缺任一环节都可能造成征收决定程序违法。

  

  二、什么是房屋征收决定

  房屋征收决定是政府根据公共利益的需要,对公益项目需要使用的土地范围内的房屋予以征收,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的行政决定,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应当附有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并告知被征收人申请行政复议和提出行政诉讼的权利。

  三、法律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0号)

  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第九条 依照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应当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经过科学论证。

  第十一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

  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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