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注专利标识小知识

2021/01/08 15:47:15 查看1132次 来源:毛亚枫律师

  国家对专利标识的标注有严格规定,无论是否被授予专利权,均不可以任意标注专利标识,否则,可能会构成假冒专利或标注专利标识不规范,也可能因此被追究法律责任。所以,相关人员,尤其是生产经营中涉及技术和设计的企业的管理人员对标注专利标识知识更应有所了解,以减少生产经营中的法律风险。

  一、假冒专利

  (一)假冒专利的行为方式

  1、产品未被授予专利权,而在该产品或其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

  2、产品曾被授予专利权,而在该专利权被宣告无效或终止后,在该产品或其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

  3、标注专利标识的行为人不是专利权人或经专利权人同意享有专利标识标注权的被许可人。

  4、标注的专利号所涉及的技术方案或外观设计与产品不一致(如果两者极其相似,或专利标识涉及的专利技术属于该产品的核心零部件,则不宜认定为假冒专利行为);

  5、标注的专利权类别和专利号不一致;

  6、错误标注专利类型,使得公众混淆其内容;

  7、标注的专利号缺数;

  8、销售上述产品;

  9、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后销售在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前依法标注专利标识的产品(专利权终止后销售在专利权有效期内依法标注专利标识的产品,不属于假冒专利);

  10、在产品说明书等材料(在网站上传专利证书属于该种情形)中,将未被授予专利权的技术或设计称为专利技术或专利设计;

  11、在产品说明书等材料中,将专利申请称为专利;

  12、在产品说明书等材料中,未经许可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公众将所涉及的技术或设计误认为是专利技术或专利设计;

  13、伪造或变造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专利申请文件;

  14、其他使公众混淆,将未被授予专利权的技术或设计误认为是专利技术或专利设计的行为。

  注:主观故意不是认定假冒专利行为的前提。

  (二)假冒专利的行政和刑事责任

  1、责令改正;

  2、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销售不知道是假冒专利产品,且能够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免除罚款的处罚);

  3、刑事处罚: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

  二、标注专利标识不规范

  (一)专利标识标注规范

  1、应当采用中文标明专利权的类别(如中国发明专利)和专利号。

  2、可以附加其他文字、图形标记,但附加的文字、图形标记及其标注方式不得误导公众。

  3、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应当采用中文标明该产品系依照专利方法所获得的产品。

  4、专利权被授予前,应当采用中文标明中国专利申请的类别、专利申请号,并标明“专利申请,尚未授权”字样。

  不符合标注规范的,属于标注专利标识不规范的行为。

  (二)标注专利标识不规范的特殊情形

  1、拥有产品包装的外观设计专利权,但不拥有产品本身的专利权,而在产品包装上只标注专利号,未标明专利权类别,或附加“专利产品仿冒必究”“本产品已申请专利,侵权必究”等字样;

  2、在专利申请未被授予专利权之前,标记“侵权必究”“未经授权不得仿制” 等文字容易误导公众;

  3、在专利申请被驳回或被视为撤回后仍标注专利申请标记;

  4、专利授权后已终止或被宣告无效后依然标注专利申请标记;

  5、销售带有不合规专利标识或专利申请标记的产品;

  6、发放带有不合规专利标识或专利申请标记的宣传材料。

  (三)标注专利标识不规范的行政责任

  广告中标注专利标识不规范的,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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