赌博罪的认定

2021/01/20 14:45:22 查看1022次 来源:刘阔雅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对赌博罪进行了规定: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从法律条文我们可以得知,构成赌博罪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行为人必须以营利为目的。2、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3、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

  以营利为目的是指通过赌博来谋取利益、获取钱财,而不是为了娱乐、消遣。

  以赌博为业是指嗜赌成性、一贯赌博、以赌博作为主要收入来源。

  聚众赌博是指:(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平常我们看到的棋牌室是否构成开设赌场罪以及参与的人是否构成赌博罪呢?如果开办棋牌室的经营者只收取正常的场所和服务费,提供一个场所供人进行棋牌类的娱乐活动,一般不以开设赌场罪论处。在棋牌室参与棋牌类活动的人如果是不以营利为目的,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娱乐活动一般也不以赌博罪论处。

  如果在不构成刑法上的赌博罪时,是不是就意味着赌博的行为不会受到任何处罚呢?答案是否定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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