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先约定的抚养费不够了,可以要求上涨吗?法律:支持上涨。

2021/01/20 20:02:28 查看1389次 来源:肖春梅律师

  2011年小王的父母离婚时她刚满两岁,当时她的父母约定她跟着母亲生活,公务员父亲每月支付抚养费500元,学费按照发票各承担一半。但其父并不主动按时支付抚养费,且以其母提供的系收据而非正规发票而否认学费支出,每年均需申请强制执行,现在小王(11岁)想要涨涨抚养费,法院会支持吗?

  首先,小王有权利要求其父支付抚养费吗?当然可以。

  我国《民法典》第1067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因此,小王的父亲对未成年的小王具有法定扶养义务,小王有权要求其父支付扶养费。

  其次,小王可以要求涨涨抚养费吗?当然可以。

  我国现有法律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 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 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 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现近十年过去,物价早已大幅上涨,小王也即将升入中学,在根本无法执行到学费的情况下,原来约定500元每月的生活费已不足以维持小王的正常开支,故小王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

  最后,小王可以要求将抚养费涨到多少呢?

  法律规定:“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小王的父亲属于有固定工作的公务员,是具有支付能力的,根据上述规定,小王可以要求将其抚养费涨至其父亲工资的20%—30%之间,具体金额,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比如生活的城市的消费水平等)进行确定。

  生活未必如意,学法以求自保。愿每一个单亲家庭的孩子都能被温柔相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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