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手续,离婚起诉的流程有哪些?

2017/07/27 16:02:26 查看127次 来源:曹成律师



  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手续,离婚起诉的流程有哪些?

  怎么起诉离婚,如何起诉离婚是离婚夫妻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当选择起诉离婚时,起诉离婚需要满足哪些手续才能顺利办理离婚?如何起诉离婚,要考虑的问题有:起诉离婚需满足什么条件、起诉离婚的流程手续是什么、去哪个法院起诉离婚、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什么证据。

  一、怎么起诉离婚,满足什么条件?

  起诉离婚的条件是双方有合法婚姻关系。合法婚姻关系是指,双方在民政部门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或构成事实婚姻关系。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判决不准离婚或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定不予受理。

  二、如何起诉离婚,离婚起诉的手续流程是什么?

  在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期间分为三个阶段,即起诉、审理、判决。起诉离婚的案件,起诉一方是原告,被诉的一方是被告。起诉离婚时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⑴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的证明;⑵没有登记结婚的,应有同居时间或举行婚礼时间的证明;⑶再婚的,原离婚调解书、判决书或有关部门的证明;⑷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有下落不明时间、情况的证明;⑸一方或双方为现役军人的,提供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⑹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的证明,起诉不要求分割财产的不必提交;⑺未成年子女身份证明,提交户口簿复印件或出生证,如起诉不要求判决子女扶养问题的不必提交;⑻其他证据。

  三、怎么起诉离婚,在哪个法院起诉离婚?

  ㈠对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㈡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㈢下列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⑴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⑵被告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⑶被告在劳动教养的;⑷被告被监禁的。㈣如果配偶是军人(非文职),自已不是军人,应到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配偶是文职军人,应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双方都是军人,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法院管辖。㈤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法院管辖。

  四、怎么起诉离婚,起诉离婚的证据有哪些?

  起诉离婚的证据主要包括:⑴结婚的证明材料;⑵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⑶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⑷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⑸子女状况;⑹财产清单;⑺房产的证据材料。产权证书、租赁合同、证明或产权单位对租赁关系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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