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2017/07/27 16:12:17 查看160次 来源:曹成律师

  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离婚时夫妻双方如果协议不成,需要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受理后会进行调解,那么,法院依据什么来判决准予或不准予离婚呢?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有哪些?首先,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是根据夫妻双方当事人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为依据来判决离婚的。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其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8、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9、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此外,如果女方处于以下两种情况,男方是不准提出离婚的,一是女方在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二是女方按照计划生育的要求中止妊娠的,在手术后六个月内。但是,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要求的除外。

  6要离婚需具备什么条件,离婚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需要离婚的双方当事人需要具备什么样的条件?我国法律规定的离婚方式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要具备什么条件才能离婚?诉讼离婚的当事人又需具备什么条件才能离婚呢?

  协议离婚是两愿离婚或登记离婚,指婚姻关系因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婚姻的离婚制度。因为协议离婚是双方自愿、合意的解除婚姻关系,所以离婚双方当事人不需要具备任何条件,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领取离婚证即可。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财产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离婚的双方当事人通过法院进行的离婚,需具备什么条件呢?诉讼离婚的当事人只需要提供双方感情确实破裂的证据证明就行,因为法院判决是否准予双方离婚的条件之一就是依据双方感情是否确实破裂。另外,当夫妻一方具备下列条件的,法院调解无效的,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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