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期和病假的区别

2021/01/28 16:15:09 查看267次 来源:李坤律师

医疗期和病假是很多企业HR容易混淆的概念,特别是医疗期期满后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把握不准,现在有我给大家简单梳理一下这两者之间的区别:

1、医疗期是法律概念,病假更多是生理上的概念 

法律上,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医疗期的长短有法定标准。

病假,是指劳动者本人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企业应该根据劳动者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假期。病假的长短需根据劳动者的病情而定。

2、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关系,病假期内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法律规定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关系。医疗期结束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而病假期间的劳动关系保护,法律则无另外的规定,一般来说,当劳动者请病假且病假短于医疗期,除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之情形,用人单位在这一期间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当劳动者请病假但病假已超过医疗期,用人单位方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3、医疗期是法律对劳动者的一种特殊保护,病假则更多属于用人单位用工管理的范畴

  实践中,用人单位都会要求请病假的员工提供证明,并由企业行政审核批准。员工基于生病向企业请假的,应当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否则可能因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被解雇。

但是医疗期内则不同,医疗期内,除非是员工严重违反纪律,否则用人单位不能基于任何理由解雇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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