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驾驶员聘用合同

2017/07/29 13:51:20 查看313次 来源:薛才纬律师



  甲方:

  乙方:

  为规范双方行为,实现互利共赢的局面,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聘用合同,共同遵守:

  一、总则

  1、甲方聘请乙方担任驾驶员,甲方为乙方提供车辆、车油及车辆保险。乙方应忠职于甲方的工作,同时严格遵守甲方规章制度和车辆管理规定,以安全为生命,并积极维护甲方形象。

  2、甲方聘用乙方担任本公司驾驶员,聘用期限为三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试用期三个月,试用合格,双方协商可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3、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从事客车驾驶员岗位工作。乙方应按照合同以及岗位责任制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营运任务。

  4、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交纳车辆安全押金***元,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终止时,如乙方在本协议期内无行车事故、车辆人为损耗等事故发生,合同终止时甲方应全额退还乙方交纳的车辆安全押金。

  二、甲方录用乙方,乙方须具备的条件

  1、须依法持有相应机动车驾驶证和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机构颁发的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并保证自己所提供的个人信息资料和各类资格证书(身份证、驾驶执照、从业资格证等)真实有效;

  2、经交通管理部门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培训合格;

  3、上岗前须熟知管理公司的管理规定;

  4、仪容仪表端正,文明礼貌,身体健康;

  5、具有一定的维修经验,能够独立排除一般故障;

  6、无重大责任交通事故及服务质量投诉。

  三、乙方工作职责

  1、聘用期内,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安全监督、检查和管理,安全行车、文明服务。

  2、乙方必须持有效驾驶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精通驾驶业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驾驶任务,并努力做到尽量节约油耗,降低车辆维修保养成本;

  3、遵纪守法,准时出车,出车按通行证和公司指定路线行驶,工作时间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保证通讯工具畅通;

  4、工作积极主动,服从调度,遵守单位其他各项规章制度,参加甲方单位的打扫卫生和文明创建活动,协助做好甲方单位其他有关工作。

  5、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工作时间内如因乙方违反交通法规引起的责任,罚款由乙方自行承担。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操作规程,文明行车,不开带“病”车,不开超速、超载车、不疲劳驾驶,严禁利用车辆或将车辆擅自借给他人从事违法违纪活动。

  6、乙方不得将甲方车辆借给其他驾驶员行驶,且发生油耗、损坏、丢失和交通事故由驾驶员负全部责任。乙方应定时保养车辆,如换机油、检查轮胎等,要经常保持车辆安全性能,保持车容车貌整洁。 7、乙方在非工作时间内不得擅自使用本车辆,否则,在该事件内发生甲方车辆油耗、损坏、丢失和交通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8、甲方将车辆交给乙方时,同时交纳车辆行驶证、养路费、交强险保险卡、车辆购置附加费、车船使用费、车辆保险卡等。甲乙双方在解除合同时,乙方应如数交回以上手续。

  9、聘用期内,乙方不得擅自离开或为他人开车,甲方也不得无故辞退乙方。

  10、车辆必须停放在公司停车场,车钥匙放在指定地点,在外停车时,也应停放在有人看管的停车场内;

  11、乙方应保证完成甲方担负的外事、抢险、主要客运集散点供车及其它特殊任务。

  四、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营运车辆,积极办齐车辆的行驶证、保险证,并按期参加年检,同时按照客运管理体制部门的要求,配齐车辆营运设施设备。以建立健全驾驶员服务规程、劳动安全等有关规章制度。

  2、甲方应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若出现故障,应及时安排修理。

  3、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遵章守纪、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应按期组织乙方(驾驶员)学习运管、交通部门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加强驾驶员的职业道德教育。

  4、做好乙方(驾驶员)的管理。聘用前,甲方应对驾驶员的准驾资格、职业道德、服务态度和驾驶技能进行考核。

  5、甲方要按时发放工资,不得随意拖欠、扣发驾驶员工资,若因乙方的原因违章受罚或造成安全事故需要扣发工资的,应向乙方解释清楚。

  五、乙方安全行车责任

  1、必须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遵章守纪,服从甲方的管理。

  2、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到不超速、不酒后开车、遵守超车、会车、停车的有关规定。

  3、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爱惜公司的车辆,注意车辆的平时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严格遵守驾驶安全操作规程,积极配合甲方做好车辆出车前,回场后、及途中的保养工作,保证车辆不带病行驶,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予以解决。

  4、保持充沛精力投入工作,不疲劳开车。不将车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加强危险品的检查,保证车用灭火器良好。

  5、乙方应每天清理所驾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

  6、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车灯、刹车系统、轮胎及其它部件的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维修。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

  7、乙方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能自行检修的,应立即报告后勤主管,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

  8、积极配合甲方做好其他各项安全工作。

  六、劳动纪律及奖惩

  1、全年安全行车,未出交通事故的,给予乙方奖励 元。

  2、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3、 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司机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

  4、乙方在晚间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严禁酒后驾车。

  5、乙方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超速、爬头、紧跟、争道、赛车等)

  6、乙方因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如属用车人执意所为,则同司机和用车人共同负担。

  7、因乙方违章导致的赔偿费用超过保险公司理赔金额的部分,由肇事司机自行承担。因违章造成的其它后果概由司机自行负责。

  8、上班时间内司机未被派出车的,应在公司随时等候出车,不得擅自外出;出车回来,应立即向后勤主管报到。

  9、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适当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

  10、乙方未经甲方领导批准,不得将所驾车辆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车辆学开车。

  七、工作时间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不定时工作制,乙方在保证安全行车、完成甲任务的前提下,工作、休息和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

  八、薪资规定

  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每月_________日支付乙方工资,工资_______元/月;其中试用期内工资_________元。

  因甲方原因造成车辆停运的,在停运期间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安徽省最低工资标准。

  九、保险及福利待遇

  1、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安徽省社会保险的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及其它社会保险费用。

  2、乙方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安徽省有关规定执行。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医疗和病假工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甲方按照国家和安徽省有关规定,保障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工资、保险和有关福利待遇。

  十、自害性行为后果负担

  1、乙方因违反交通规则及人为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不予负责。

  2、乙方私自出车或将车辆转交他人驾驶,或者未按通行证和公司指定路线行驶,发生事故责任自负。

  3、车辆主动违章由驾驶员个人负责,若发生事故,一切责任(包括个人安全、经济损失、违章罚款)由司机个人承担,若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万元以上的由司机个人赔偿损失并解除聘用合同。

  4、车辆必须停放在公司停车场,车钥匙放在指定地点,在外停车时,也应停放在有人看管的停车场内,否则一切责任由司机承担;

  5、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因自身原因,非上班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自负(包括遇险﹑生病等)。

  6、其他与正常工作无关的行为导致不利后果的发生,责任由乙方自负。

  十一、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未经对方同意或无正当理由,双方都不得擅自解除合同,(由甲方正式作出解聘或开除的除外)。乙方如在合同期内未经批准而离开,甲方有权保留一定的处分手段。乙方若有对物品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2.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2.3被有关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等有关从业资格证的;

  2.4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内部规章管理制度,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

  2.5自身条件发生重大变化,不能胜任驾驶员岗位的;

  2.6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依法劳动教养、追究刑事责任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3、符合本条第8款规定,双方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4、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条的规定终止、解除劳动合同:

  5.1、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5.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5.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4、复员转业军人和国家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5.5、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5.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6.1、在试用期内的;

  6.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6.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或者支付劳动报酬的。

  7、乙方以其他理由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因其他问题正在被审查或处理期间,乙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8、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双方均不承担法律责任。

  十二、合同终止和续期

  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在本合同期满前三十日甲方向乙方表明终止或续订意向,经双方协商同意续订劳动合同。

  十三、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按乙方受损情况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在聘用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未经甲方许可,违反合同约定或擅自自行离职的,甲方可以解除本聘用合同,并根据受损情况追究乙方的赔偿责任。

  3、乙方在工作中因个人原因造成甲方和个人经济损失的,该经济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十四、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协商解决,或向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协商不成或不愿调解的,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五、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根据需要也可以签署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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