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忠诚协议有效吗?

2021/02/01 22:23:58 查看149次 来源:吕飞商事律师律师

关于夫妻“忠诚协议”的效力问题,司法实践中,各说各有理,法官裁判差距也很大,有的支持忠诚协议,有的不支持忠诚协议,裁判有点乱,律师也不好把握。

支持忠诚协议的人说:公民对自己的身体享有支配权和处分权,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在法律许可的限度内自由处分自己的人身自由。“夫妻忠诚协议”正是已婚公民对自己的婚后行为自由进行自愿限制和约束的体现,是夫妻双方合意的结果,符合婚姻法的原则及公序良俗。即使《婚姻法》第四条所规定的夫妻忠实义务并非权利义务规范,而是一种倡导性规范,也不妨碍夫妻双方自愿以民事协议的形式,将此道德义务转化为法律义务,以赋予忠实义务法律强制力。

但是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在缔约“忠诚协议”过程中不能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不能违背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不得以协议约定的形式剥夺和限制一方的人身权利,如必须离婚、放弃对孩子的监护权、不得探视小孩等,否则该忠诚协议很大可能性会被认定为无效。

吕飞律师总结:限制自由的“忠诚协议”无效,非限制自由的额“忠诚协议”可能有效,也可能无效,司法实践中不同意,故建议夫妻之间,最好不要签所谓的“忠诚协议”风险太大。

吕飞律师对“假离婚”风险的法律对策。首先要明白,法律上没有假离婚的说法,只有真离婚的说法,老百姓口中的“假离婚”就是真离婚,只是他们附带了一个复婚的想法,“假离婚”容易弄假成真,任何一方不同意复婚,夫妻身份关系就不能恢复了,打官司复婚是没有用的,法官不会支持。但是夫妻财产关系,如果前期做好了一些协议,明白一些意思表示,还是可能挽回一些财产损失了,人虽然没了,但财产还在。“假离婚”的法律风险及对策如下:

1、为避免离婚时财产分割失衡的风险,在签署离婚协议书时,可同时签订一份财产共有协议,注明双方离婚为假离婚,离婚协议书中的财产分配条款并非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

2、如果离婚弄假成真,须在离婚后一年内及时向法院申请撤销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配条款,要求对夫妻共同财产重新进行分割;

3、很多夫妻在假离婚时财产平均分配,自以为已经将财产风险完全避免了。其实不然,离婚后双方不再是法律意义上的配偶,如果在离婚期间一方去世,另一方无法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其财产,还是有家庭财产流失的风险。

此时,应让对方预立遗嘱,将财产以遗赠的方式留给自己,弥补因丧失配偶身份丧失法定继承权的风险。

4、也有不少经历假离婚考验的夫妻,在实现目的后成功复婚。此时,是不是所有的关系和财产都恢复原状了呢?

身份关系是恢复了,但财产关系并未恢复到离婚前的共有状态。在离婚时已经分割的财产,即使双方复婚,也属于双方婚前财产,为该方的个人财产。如果双方复婚后再次走到真正离婚,在前一次假离婚中已经分割财产不会重新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而是直接归该方所有。

如果希望双方复婚后所有的财产也恢复到共有状态,建议在复婚时签署夫妻财产协议,约定双方所有财产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司法实践,将一方婚前财产约定为共有财产的协议性质上属于赠与,赠与合同经公证后不可撤销,赠与财产在实际交付后不可撤销。在签署协议后,应马上办理加名手续,或将协议到公证处进行公证,避免赠与被撤销的风险。

5、如果家庭只有一套房子,比如价值500万,可以约定一方得房,另一方得250万补偿款,这个离婚补偿款(房屋折价款),如果将来二人复婚了,250万的离婚补偿款可以不履行,如果弄假成真,可以去诉讼,执行。人没了,钱还在。

6、无论如何,律师想说,假离婚不可取,为了实现目的不择手段,从来都不是好的人生哲学,不要用“假离婚”轻易去考验婚姻和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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