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军节调解成功10级工伤案件

2017/08/08 21:49:43 查看163次 来源:林振富律师



  建军节调解成功10级工伤案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军90周年之日,全国人民沉浸在喜庆的气氛之中。作为工伤律师,能否在当天为客户成功调解案件,成为我最大的目标!早上上班时,就打了几个电话给有可能调解成功的案件,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促成了一宗十级工伤案件的调解。

  郑某于2016的7月9日入职东莞市一家公司做焊工,2016年11月7日受伤,12月7日被认定为工伤,2017年5月11日鉴定为工伤10级,随后去社保部门领取了近2万元的赔偿,然后再与公司协商赔偿的事情,但是由于公司在他受伤后,一些领导故意刁难他,不再让他进入公司的大门,无法进行协商,打通了电话,公司的态度就是只愿意给付2万元。郑某心里感觉很不公平,很不甘心,便通过在网上咨询工伤赔偿的问题,在一个偶然的机会,向笔者求助。在了解了郑某的案情后,接受了他的委托。

  2017年7月17日向东莞市望牛墩仲裁庭提交了仲裁申请,仲裁庭随后发出了《开庭通知书》,定于8月11日开庭审理。建军节的当天,由于笔者的努力,终于在当天的下午与公司达成了调解,并让仲裁庭出具了《仲裁调解书》,成交金额为54151.52元,自此,郑某所获赔偿包括社保在内为7万多元!

  律师观点分析:《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十级伤残为七个月的本人工资。

  七级至十级伤残职工依法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终结工伤保险关系:

  (一)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十级伤残为一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十级伤残为四个月的本人工资。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不良信息举报 >>

Copyright©2004-2021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