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多,还款时千万记得要凭证

2021/02/03 15:56:22 查看185次 来源:杨志峥律师

【引言】

谢某向王某借了10000元,后来还款时因当时和王某关系很好没有收回欠条,也未让王某出具收条,说好由王某自己毁掉欠条,免掉利息。但后来双方因其他经济纠纷关系恶化,王某即拿出该欠条再次要求他还本付息并将其诉至法院。

【案情简介】

案由:借贷纠纷

原告:王某

被告:谢某

被告谢某称,他与原告王某系同学关系,2014年向原告王某借款10000元,当时约定利息为2分,2015年春节时给王某归还了10000元,因当时和王某关系很好就没有抽回欠条,也未让王某出具收条,说好由王某自己毁掉欠条,免掉利息。

后来,双方因其他纠纷关系恶化,王某拿出该欠条再次要求他还本付息。

【审判结果】

在本案庭审过程中,法官多次询问王某,谢某是否还款,王某闪烁其词,支支吾吾,屡次拒绝正面回答。最终,在法官的劝说下,王某说出实话,承认10000元已归还的事实。本案最终调解结案。

【杨志峥律师说】

民间借贷纠纷素来较多,因此,对借贷过程中涉及到的书面证据必须予以高度重视。

虽说证人证言和银行转账记录等证据有可能具有一定证明力,但借款活动中的借条和收条无疑是民间借款证据中最关键的一环。在借款和还款时务必要求对方出具亲笔签名的借条和收条。借款和还款尽量采用银行转账的方式,以便保存资金记录。如果纠纷已经发生,也无法拿到相关的书面证据支持,可以尝试与对方交涉,将对话进行录音,使对方自认借款或还款的事实,并以此作为证据起诉。

另外,民间借贷纠纷往往发生在亲友、熟人之间,出借人出于信任,有时不会要求对方出具借条,因此出现了无借条的民间借贷纠纷逐年增加的趋势。此时出借人若想要通过起诉主张自己的合法权利时,同样需要通过上述的方式获得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

需要注意的是,为了保障出借人能够在还款期满之后拿回欠款,出借时要求借款人设定担保是很有效的措施。设定担保的借贷关系,产生纠纷后再执行的过程中,也在很大程度上能够避免执行难的状况。

【本案结语】

       随着民间借贷行为的增加,民间借贷纠纷也随之增多。人与人之间的信任也逐渐减弱,为了保障自己的合法财产权益不被侵害,建议在借贷整个过程都要保留好相关的凭证,以免日后所求无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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