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如何证明分居两年?北京离婚律师-信金国

2021/02/20 16:28:48 查看171次 来源:信金国律师

起诉离婚时需要收集证据,而证据有很多种,包括协议,电子邮件等,这些都可以在离婚的时候当作证据来使用。

  一、起诉离婚如何证明分居两年

  1、一方居委开具的一方居住证明;

  2、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3、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

  4、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

  5、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其实分居两年的证据很容易被推翻的,只要对方拒不承认,那么证据的证明力就会很小,除非该证据很充足的证明了双方之间分居两年了。

  二、诉讼离婚需要什么流程

  1、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外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一般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外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如果没有虐待、遗弃、严重的家庭暴力、一方和他人同居或重婚的,一般法院是不会判决离婚的。一般性的打骂、通奸、甚至嫖娼都不一定能在第一次离婚诉讼中解除夫妻关系。此时提起上诉没有太大的意义,二审法院基本维持一审法院的判决。而提起上诉到上诉判决又需要数月时间,对于急于离婚的一方不利。

  所以一方不同意离婚的,一般要经过两次诉讼,即第一次离婚诉讼判决不离后,在判决书生效满6个月后提起第二次离婚,不满6个月以同样理由同一事实提起离婚的法院不予受理。第二次提起诉讼离婚,法院基本都会判决离婚。如果没有公告送达等事件的发生,整个过程将经一年的时间。

  2、双方都同意离婚,单对于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意见不同的、在一审判决离婚后,如果不服法庭判决(调解),可以在收到判决书(调解书)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调解)书生效。如果不及时提起上诉,在判决(调解)生效后,当事人不能就离婚与否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3、离婚一审、二审要经历的过程。

  三、诉讼离婚的判离条件是什么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是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判决离婚法定理由,也叫判决离婚法定原因或标准,是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根据。我国《婚姻法》(修正案)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一规定说明,男女一方提出离婚后,是否准予离婚,不取决于另一方是否同意离婚,而是法院依据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和调解有无效来决定。可见“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确定准离与不准离的原则界限。它有两层含义:一是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二是如果夫妻感情没有破裂或没有完全破裂,即使调解无效也不准离婚。

  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的“起诉离婚如何证明分居两年”的相关内容,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是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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