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贷款怎么办理?北京离婚律师-信金国

2021/02/20 16:40:05 查看81次 来源:信金国律师

夫妻双方感情破裂后,可以通过离婚的方式结束夫妻关系,目前我国离婚的方式有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两种。诉讼离婚一般是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提出的,那么起诉离婚贷款怎么办理?

  一、起诉离婚贷款怎么办理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婚姻法》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

  依据去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果贷款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偿还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二、一般起诉离婚流程是怎样

  诉讼离婚分为三个阶段:起诉、审理、判决。

  1、起诉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

  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案件,诉讼离婚程序也随即开始。

  2、审理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

  3、判决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

  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结束。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序。

  三、第二次起诉离婚可以提出管辖异议吗

  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以上便是为大家带来的有关起诉离婚的流程,起诉离婚贷款怎么办理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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