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股权转让可行性研究

2021/02/22 10:20:31 查看3687064次 来源:万红彬律师

关于转让国有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股权事宜的可行性论证

(引用请注明出处)

为保障文旅项目整个生命周期的健康发展,减轻我公司的出资压力,落实汝州市政府投资监管要求,我公司于2018年6月  日就转让持有的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标的公司)19%股权事宜,按照《公司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可行性论证。

一、关于转让标的的论证(对转让标的要研究、分析转让标的有多大,是整体转让还是部分转让,部分转让又涉及转让多大份额,是否涉及控股权转移

我公司对标的公司的认缴出资额为9800万元,占标的公司注册资本金的49%,截止到2018年6月为止,我公司实缴资本金6400万元。

本次转让标的系我公司持有的标的公司19%的股权,转让完成后我公司的持股比例由49%变为30%。本次转让不涉及控股权转移问题。

二、转让目的及其对公司未来战略发展规划的影响分析

本次股权转让的目的:1、通过规范的市场运作取得企业国有产权的市场最优价格,从而达到改善公司的资产配置,调整公司的投资规模。2、为保障温泉文旅项目整个生命周期的健康发展,减轻我公司的出资压力,落实市政府投资监管要求。

三、转让标的的价值分析

通过查阅我公司的《2018年度审计报告》及《公司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表)》,转让标的涉及的账目值为:       万元,根据           评估公司对转让标的的评估,《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金额为:      万元。

本次产权转让采取进场公开交易的模式,我公司拟将评估价格作为底价。具体交易以实际成交价为准。

四、转让标的公司所具备的基础

本次股权转让已经告知标的公司,并通过标的公司股东会批准了拟发生的股权转让行为,确定了公司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方式。

本次股权转让非偶然性的抛售行为,转让完成后我公司仍为标的公司的股东,不会对标的公司的人事变动产生重大影响。我公司已经就股权转让问题和标的公司的员工代表进行沟通,员工代表均同意我公司的本次股权转让行为。

五、关于受让方的购买条件设置(请根据实际情况设置:资质、商业信誉、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管理能力、资产规模

为了保证股权转让合同的履行,确保我单位足额获得股权转让款,保障目标公司的健康发展。通过公司内部研究及经与目标公司、目标公司员工沟通,我公司初步对受让方的设定条件为:1、受让方的支付能力在一个亿以上(受让方为法人的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十亿,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一亿以上的存款证明)。

2、受让方的商业声誉良好:无经济犯罪行为;名下没有标的额为1000万元以上的民事执行案件(或涉及标的为1000万元以上的正在审理或已经审理完结的民事诉讼案件);其他失信行为。

六、处分方案

在启动股权转让工作前,公司讨论了股权融资、股权置换等其他处分方案,其中股权融资难度大,股权置换周期长、风险大。本次股权处分的目的在于改善公司的资产配置,调整公司的投资方向,故为了快速回笼资金,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维护公司的稳定。暂以股权转让为首选处分方案,其他与会人员如有更好的处分意见仍可在股权转让信息公告发出前提出。

 

参与人:

 

 

 

 

 

 

 

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2018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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