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合伙合同?2.合伙人应当如何执行合伙事务?3.法律如何保护合伙财产?

2021/02/23 19:09:42 查看185次 来源:李学英律师

1.什么是合伙合同?

  合伙合同,是指两个以上合伙人为了共同的事业目的,订立的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协议。

  合伙合同有以下法律特征:

  (1)根据《民法典》第968条的规定,合伙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

  (2)根据《民法典》第973条的规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清偿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2.合伙人应当如何执行合伙事务?

  根据《民法典》第970条的规定,合伙人就合伙事务作出决定的,除合伙合同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1)共同执行。合伙事务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

  (2)委托执行。按照合伙合同的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但是有权监督执行情况。

  (3)分别执行。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后,其他合伙人应当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根据《民法典》第971条的规定,合伙人不得因执行合伙事务而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合伙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3.法律如何保护合伙财产?

 合伙财产,是指合伙人的出资、因合伙事务依法取得的收益和其他财产。

  《民法典》第969条、第972条、第974条、第975条、第978条对合伙财产的保护作出了以下规定:

  (1)合伙合同终止前,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割合伙财产。

  (2)合伙的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合同的约定办理;合伙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3)除合伙合同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4)合伙人的债权人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依照《民法典》合同编“合伙合同”一章的规定和合伙合同享有的权利,但是合伙人享有的利益分配请求权除外。

  (5)合伙合同终止后,合伙财产在支付因终止而产生的费用以及清偿合伙债务后有剩余的,依据《民法典》关于合伙的利润分配的规定进行分配。


文来源: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的[《民法典》合同编热点问题200]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不良信息举报 >>

Copyright©2004-2021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