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交通事故有关问题的法律规定 (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办?要怎么赔偿?)

2017/09/12 14:19:20 查看189次 来源:胡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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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在什么时候作出?

  作出的时间:一般情况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需要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

  2.如果对交警的事故认定书不服,提起复议或者复核的时间?申请复核的时间是3天还是15天?

  不服提出复核申请的时间:自收到事故认定书之日起3日内。

  为何有人答复是15天内呢?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1991年09月22日发布)第二十二条: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应当作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这里规定的是15日。《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这里规定的是3日。但自2004年5月1日起,《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已失效,本篇法规已被《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一十五条:本条例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1960年2月11日国务院批准、交通部发布的《机动车管理办法》,1988年3月9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1991年9月22日国务院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同时废止。该办法已经失效。 因此目前的复核申请时间是收到之日起3日内提出。

  3.已经过了复核的期限或者复核后还是维持原来的事故认定后仍然不服能否推翻?

  从实践上来说,推翻事故认定书比较困难,但是如确实有充分的证据,可以向法院申请推翻。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人民法院应依法审查并确认其相应的证明力,但有相反证据推翻的除外。

  4.交通事故责任比例如何认定?交通事故认定的因素?

  交通事故的认定由交警部门根据:(1)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2)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3)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当事人的责任。认定的责任类型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无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5.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具体的赔偿的责任承担比例?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无事故责任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二)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次要责任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百分之八十的赔偿责任;

  (三)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同等责任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百分之六十的赔偿责任;

  (四)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主要责任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百分之四十的赔偿责任;

  (五)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与处于静止状态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交通事故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机动车方在该车应当投保的最低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对超过最低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第一款的规定赔偿。

  法律依据:《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四十六条

  6.交通事故赔偿具体包括哪些费用?

  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如有死亡,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另外,还可以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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