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的赡养问题

2017/09/22 19:00:15 查看243次 来源:牛晓儒律师

  今天下午在法院调解一个追索赡养费的案件,本案中原告已经八十多岁了,被告是他的独子,现已四十多岁。根据原告陈述,被告的房产、车辆、结婚等都是原告一手操办的。现在原告老了,干不动了,被告对其打骂,赶出家门。被告不认可原告的说法,坚持称上述财产是自己置办的,不存在虐待行为,但同时被告也拒绝老人回家居住,以自己经济压力大为由拒绝支付赡养费。经法庭和律师的再三调解,无法达成调解,择日宣判。

  看到两个白发老人相互搀扶、泣不成声地走出法院,尤为痛心,特此普及一下关于赡养的相关法律知识,警醒后者。

  关于赡养老人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

  第十三条 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家庭成员应当尊重、关心和照料老年人。

  第十四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第十五条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

  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责任;不能亲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等照料。

  第十六条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居住或者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

  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关系或者租赁关系。

  老年人自有的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

  第十七条赡养人有义务耕种或者委托他人耕种老年人承包的田地,照管或者委托他人照管老年人的林木和牲畜等,收益归老年人所有。

  第十八条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

  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

  第十九条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等权利。

  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可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虐待罪】,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六十一条【遗弃罪】,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赡养扶助不仅仅是要求子女提供财物,“常回家看看”,给老人以精神的慰藉也非常重要。在现有经济和社会条件下,子女在经济上应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对父母应尊敬、关心和照顾。

  法律保护老人要求赡养的权利,并在《刑法》中以虐待罪、遗弃罪的形式明确了对虐待、遗弃老人行为的严厉惩罚。

  子女根据自己的经济能力进行赡养行为,有了多给些,没有的少给些。本案当中,被告无稳定的工作,在工地干小工,收入很不稳定,配偶身体不好,有两个孩子,生活压力着实很大,但这并不能成为拒绝赡养老人的借口!即便提供不了很好的物质生活条件,对老人好一些,顺着点儿,没事唠唠嗑,让老人觉得日子没那么痛苦,这也是在进行赡养,这个要求真的不高。

  羔羊跪乳、乌鸦反哺,孝敬和赡养老人一直都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我们每个儿女应尽的义务。赡养老人,这不仅仅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更是社会人伦的客观要求。每个人都会老的,今天如何对待自己的老人,也许明天自己就会受到子女同样的待遇。

  同时告诫每个做子女的,努力吧,不要等父母老了,连赡养他们的能力都没有!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不良信息举报 >>

Copyright©2004-2021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