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锦涉毒辩护律师:不知道运送的是毒品,是否构成犯罪?

2021/03/04 13:08:20 查看319次 来源:李俐律师团队律师

涉毒罪是很严重的刑事犯罪,其中包括:贩卖毒品罪、运输毒品罪、制造毒品罪等等。

其中,运输毒品罪是指: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是直接故意,明知是毒品而进行运输的行为。

那么,如果不知道运送的是毒品,而进行了运输的行为,是否构成“运输毒品罪”?今天,云南权锦律师事务所涉毒辩护律师团队,就带您一起了解一下!

一般来说,是否知情,需要通过证据表明,综合判断。但如果嫌疑人不能作出合理解释,同样可以认定其“应当知道”,有证据明确属于被蒙骗的除外:

(1)执法人员在例行检查时,要求行为人如实申报为他人携带的箱包、物品和其他疑似物,并告知其法律责任,而行为人未如实申报,在其所携带的物品内查获毒品的;

(2)以伪报、藏匿、伪装等蒙蔽手段,逃避海关、边防等检查,在其携带、运输、邮寄的物品中查获毒品的;

(3)执法人员检查时,有逃跑、丢弃携带物品或逃避、抗拒检查等行为,在其携带或丢弃物品中查获毒品的;

(4)体内藏匿毒品的;

(5)为获取不同寻常的高额或不等值的报酬而携带、运输物品,最终证实是毒品的;

(6)采用高度隐蔽的方式携带、运输物品,最终证实是毒品的;

(7)采用高度隐蔽的方式交接货物,明显违背合法物品惯常交接方式,最终证实交接物品为毒品的;

(8)其他有证据足以证明行为人应当知道的。

上述情形的前三种情形表现为:执法人员检查时,行为人有蒙蔽、逃避或者抗拒检查行为,并且对委托其携带物品人的姓名、住址等真实身份情况不能交代清楚,最终从其所携带的物品内查获毒品。

上述情形的(5)、(6)、(7)条如何理解?

若送货人对于所运送的物品确实不知情,当其接到运送物品的需求时,需求方给与不同寻常的高额或不等值的报酬,或要求送货人采取高度隐蔽的方式携带、运输、送达物品。此时,送货人应当知道物品存在高度嫌疑,应立即拒绝运送,或与公安机关及时联系。否则极可能认定为“应当知道”,构成“运输毒品罪”。

简单理解,如果别人让你送东西,给你很高或者不同寻常的运送费,并且其行为可疑。此时,就要提高警惕了,最好的办法是与警方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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