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

2021/03/10 15:24:52 查看177次 来源:于宸坤律师

陈某某涉嫌非法经营罪,通过律师及时介入,现已无罪释放

时间:2020-11-20

案例专长:刑事辩护 无罪

案情内容:陈某某系某某有限公司一名普通业务员,从事正规石油业务。某日,公司老总以需要其帮助担任另一家某某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由借用了其身份证,其也出于对公司的信任,就将身份证借出。但没想到的是,正因此举让他卷入一起特大非法经营外汇的刑事案件中。陈某某也因此被公安以非法经营罪这一罪名刑事拘留。律师介入后,通过会见陈某某了解基本案情,寻找出多处案情的突破口,并积极的与案件经办人沟通,提交相关的法律意见书。最终,在陈某某被刑事拘留的第三十天,被公安机关无罪释放。

代理方向:其他 犯罪嫌疑人

判决结果:不构成犯罪释放

我的价值:本律师及时介入后,通过会见了解案情得知其仅是涉案公司的挂名股东,对涉案公司所有的经营事项并不知情。本人以该角度为突破口,和经办民警多次沟通交流,在刑事拘留第三十天,取得成功不构成犯罪释放的好结果。

 

标题:石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通过律师及时介入,现已无罪释放

案例专长:刑事辩护 无罪

时间:2020-12-28

案情内容:本案因工地民间纠纷所引起,虽然石某某参与其中,但仅仅是拉架、劝架的一方,并非真正的斗殴者。但当时场面较为混乱,其还是被公安以故意伤害罪刑事拘留。

代理方向:其他 犯罪嫌疑人

判决结果:不构成犯罪释放

我的价值:本律师及时介入后,通过会见了解案情得知此案因工地民间纠纷所引起,石某某仅是在拉架、劝架,并非真正的斗殴者。本人以该角度为突破口,并以相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和经办民警多次沟通交流。最终,石某某被无罪释放。

 

 标题:黄某某涉嫌猥亵罪,通过律师及时介入,现已取保候审

案例专长:刑事辩护 取保候审

时间:2020-11-20

案情内容:黄某某因喜欢小朋友,在回家的电梯中对同行的小女孩作出拍头、捏肩膀等一系列的动作。虽然他觉得毫无恶意,仅是出于长辈对小朋友的喜爱,但却因此险遭牢狱之灾。

代理方向:其他 犯罪嫌疑人

判决结果:取保候审

我的价值:本律师及时介入后,多次到案发地点,向周边群众了解了黄某某的家庭背景以及是否有特殊嗜好等,并通过查看案发时监控录像对整个案情有了更加全面的了解。随后,本人与被害人家属进行了多次沟通交流,最终也获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最终,本案也取得了不予批捕,取保候审的好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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