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20 11:31:56 查看160次 来源:卜静静律师
2021年陕西省人身损害赔偿适用数据公布
据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调查, 经国家统计局核定,2020年陕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226元,同比名义增长6.3%。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868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316元。 据此,2021年陕西省人身损害赔偿相关费用标准: 1、交通事故案件赔偿: (1)死亡赔偿金:757360元 37868元x20年=757360元(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2020年度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伤残等级比例×20年(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十级:37868元x20年x10%=75736元 九级:37868元x20年x20%=151472元 2、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除交通事故赔偿案件) (1)死亡赔偿金: A、城镇居民标准:757360元 37868元x20年=757360元(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B、农村居民标准:266320元 13316元x20年=266320元(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死亡赔偿金城乡差距:491040元 757360-266320=491040元 (2)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2020年度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伤残等级比例×20年(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A、城镇居民标准: 十级:37868元x20年x10%=75736元 九级:37868元x20年x20%=151472元 注: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B、农村居民标准: 十级:13316元x20年x10%=26632元 九级:13316元x20年x20%=53264元 注: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残疾赔偿金城乡差距: 十级:49104元=75736元-26632元 九级:98208元=151472元-53264元 延伸阅读 陕西省交通事故统一赔偿标准文件 2019年11月,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研究决定制定《关于在全省机动车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统一适用城镇居民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意见(试行)》。主要内容: 一、机动车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不再区分受害人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收入来源等因素,其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统一按照陕西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不再区分城镇与农村的双重标准,统一定性为一个标准:城镇标准) 二、机动车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被扶养人生活费统一按照陕西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统一为城镇标准) 三、《意见》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施行时间2019年12月1日) 《意见》施行后尚未终审的案件,适用本意见;《意见》施行前已经终审的案件,或者适用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不适用本《意见》(时效衔接:2019年12月1日后只要未终审的,都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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