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20 13:46:16 查看189次 来源:李川律师
赔偿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乙方:
乙方 因琐事与 发生争执,导致 轻伤害。2017年8月21日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检察院以乙方 涉嫌故意伤害罪向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在本案诉讼中,甲方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乙方 赔偿其损失,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 乙方一次性赔偿甲方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后期治疗费等各项经济损失伍万元(50000元),甲方收到该赔偿款后,向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撤回对乙方 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二、 甲方在收到上述赔偿款后对乙方程一航的犯罪行为表示谅解,并出示谅解书,不再追究乙方程一航的刑事、民事等其他一切责任。
三、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或甲乙双方代理人签字即生效,不得反悔。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交一份。
甲方: 乙方:
时间: 时间:
刑事谅解书
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
犯罪嫌疑人程一航故意伤害一案,鉴于伤害案件系双方因琐事造成,程一航年轻尚轻,事后亦有悔过表现,并且程一航的母亲多次向我及我的家人表示歉意,并愿意代程一航赔偿我的损失,现双方已经达成赔偿协议(附后),因此我对程一航表示谅解,同意给程一航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不再追究程一航的刑事及民事责任。
受害人:
法定代理人:
2017年 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