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租赁合同

2021/04/08 17:38:14 查看121次 来源:刘冰玉律师

                厂房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责任,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就甲方将其合法所有的厂房(含厂房及其附属区域以及全部附属物品、设备、设施,以下简称“租赁厂房”)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租赁厂房信息及用途

1、租赁厂房

   1位置:              具体位置、面积、四至等详见附件一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等权属证件、规划图、区域示意图

   2)厂房建筑区域: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含车间一栋    平方米,办公和员工住房        平方米。

   3)厂房附属区域: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含东、西两院。

   4)租赁厂房现状:租赁厂房附属物品、设施和设备包括:水井一眼、160KW变压器一台、    ,详见附件二《物品清单》。

2、租赁用途:乙方用于生产经营。

3、甲方须于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向乙方出示租赁厂房相关材料原件(包括但不限于租赁厂房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等权属证件等相关证件),并向乙方交付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须甲方捺印),否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甲乙双方一致认为,本合同规定的厂房包含其附属区域。

第二条  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为自           日起至            日止,租赁期共   

其中,第一租赁年度为            日起至            日止,第二租赁年度为自            日起至            日止,第三租赁年度为自            日起至            日止。

2、甲方最迟应于         日前将出租厂房完全交付乙方使用。

3、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如果乙方需要继续承租,甲方同意与乙方续约,签订租赁合同(租金金额与本合同一致,保持不变)。

 

第三条  租金费用、支付方式

    1、租金费用

租赁厂房租金(含税)为每    (大写:人民币    圆整)。本合同项下总租金(含税)为¥    (大写:人民币    圆整)。

除支付上述租赁厂房租金之外,乙方不须向甲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于租赁期间,如租赁厂房涉及水电、电话、宽带、有限电视    费用的【,由乙方自行缴纳,甲方应全力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2、支付方式及时间

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支付第一租赁年度租金    (大写:人民币    圆整);于    支付第二租赁年度租金    (大写:人民币    圆整);于    支付第三租赁年度租金    (大写:人民币    圆整)。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甲方指定收款账户信息:

 

3、发票事宜

1)乙方因租金需开具发票而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承担(本合同租金已含该等税费)。

2)甲方应于乙方每次支付租金前    个日内向乙方开具    发票,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付款并继续使用租赁厂房。

 

第四条   甲方权利及责任

1、甲方承诺,其具备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资格、批准、或许可,并已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租赁厂房所相关的手续,本合同一经签署,即构成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和可执行的合同。如甲方未能取得签署和履行本合同必要的批准、许可和/或授权,乙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甲方应立即退回乙方已支付的所有租金,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或生产任何不利影响的,甲方应立即予赔偿、消除不利影响。

2、甲方保证其为租赁厂房的唯一权利人,如实际所有权人或声称拥有相关权利的任何第三人对本合同项下租赁厂房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提出任何异议、索赔或诉讼,甲方应立即采取措施解决上述异议、索赔或诉讼,并承担因此发生的全部费用或支出,且因此涉及其他法律责任的,概由甲方承担,同时,乙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甲方应立即退回乙方已支付的所有租金,并由甲方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3、甲方保证,租赁前及租赁期内,甲方不得在租赁厂房上设定任何抵押、担保,且不存在任何可能影响乙方对租赁厂房使用的情形,如因各种原因影响乙方使用的,甲方应赔偿乙方    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全部损失的,甲方还应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4、甲方不仅应保证为乙方提供能符合正常生产经营的租赁厂房,同时乙方正式进驻之前,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生产生活所需的必要条件,如水、电设施(含增容动力、照明、配电)、消防安全设施、通讯设施、冷暖气空调设施、电梯、环保设施(排水、排污、排烟等),且全部生产生活条件必须已达到乙方要求的正常使用标准,以确保乙方正常生产经营。

注:乙方对现有160KW变压器有增容需求的,由甲方负责沟通协调办理变更手续,产生的增容费用由乙方承担(最高不得超过    )。

5、甲方保证不对乙方的生产经营进行干扰或防碍,如有其它原因干扰或防碍乙方的生产经营的,甲方应积极予以协助解决。

6、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等工作。

7、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至租赁期届满之日止,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和形式将租赁厂房出租给或供给第三方使用。

8、如果甲方以出售等方式处分租赁厂房的,甲方应提前    月书面通知乙方并取得乙方书面同意,且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9、根据乙方的生产经营需要,乙方可向第三方转租租赁厂房,甲方应予以配合。

10、在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提供经乙方验收合格的租赁厂房及认可的租赁环境的前提下,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主张及时支付租赁租金。

第五条  乙方权利及责任

1、乙方应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并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持证合法经营。

2、租赁期间,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合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不得在租赁厂房内实施非法行为。

3、在甲方完全履行本合同的前提下,乙方需按时支付租金,并承担租赁期间内生产经营所产生的水电费及消防安全、环保费用   

4、如因乙方调整经营方向等原因需改变租赁厂房使用用途的,甲方应予同意并予以配合。

第六条  租赁厂房及附属设施的使用及修缮
    1
、租赁期间,乙方发现租赁厂房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有任何损坏或故障时,乙方有权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3日内维修、解决完毕,逾期维修或者未能按时修理、解决完毕的,每次甲方应向乙方支付    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2
、租赁期间,甲方保证租赁厂房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正常、安全的可使用状态。甲方应对租赁厂房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进行按期检查、养护(应提前
    日书面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遵守乙方的规章制度,且不得干涉、影响乙方使用及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在租赁期间内,若甲方拟在西院、东院附属区域面积上建设车间厂房等,乙方自然享有使用权,使用费用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后由乙方承担(最高不得超过    );甲方实施建设的,甲方应提前    月书面告知乙方,相关建设图纸、规划等须经乙方事先同意后方可实施,甲方应遵守乙方的规章制度,且不得干涉、影响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甲方同意,除租赁厂房主体结构外,乙方可以对租赁厂房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进行改造、拆除、装修、装饰等。甲方同意乙方自行对装修改造过程中拆除的原物品、设备、设施进行处理,乙方无须向甲方交还上述物品、设备、设施。
第七条  租赁厂房的交付及归还
   1、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及时交付租赁厂房,于交付时,乙方有权就租赁厂房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和租赁环境等予以验收,
乙方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应在    日内按乙方要求完成整改,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额外赔偿,否则,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2、若乙方不再续租,租赁期限届满后    内,乙方将租赁厂房归还甲方。

3、归还租赁厂房时,乙方不必将租赁厂房恢复原状。乙方新添置的物品、设备、设施等由乙方自行收回。就经甲方同意且乙方不收回的装饰、装修,归还租赁厂房时    归甲方所有。

第八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超出本合同双方控制范围、无法预见、无法避免且无法克服、使得本合同一方部分或者完全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战争、地震、台风、水灾、火灾、爆炸、雷电、雨雪天气和风暴等自然现象,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管制、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动和罢工等。

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所造成的损失,否则就损失扩大部分,由该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3、由于不可抗力的影响,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不可抗力情况通知对方,并应在    个工作日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本合同全部不能履行、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有效证明。按照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履行本合同的责任。

4、双方在不可抗力事件停止后或影响消除后应立即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合同履行期限顺延。如果不可抗力事件持续超过    天,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终止本合同。

第九条  保密条款

1、甲方有义务为乙方及其关联方保密,对于在租赁过程中获知的乙方或其关联方的商业秘密以及所接触到的乙方或其关联方的一切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性信息、商业性信息、文件、程序、计划、技术、产品工艺、图表、模型、参数、数据、标准、专有技术、业务或业务运作方法和其他专有信息,本合同的条款和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信息,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所有信息数据、资料),甲方只能用于本合同项下范围,并且将取得、知悉、接触到的乙方或其关联方的一切信息和材料控制在本合同范围之内,严格保密,避免本合同信息被其他任意第三方接触,同时,甲方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以使其所接受的资料和/或信息免于散发、传播、披露、复制、泄露、滥用、盗窃及被无关人员接触,否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    违约金,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额外赔偿。

2、在未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将乙方信息和资料披露于任何第三方(包括甲方的关联方)。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甲方应将乙方提供的一切信息和资料按照乙方要求交还给乙方或销毁,否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    违约金,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额外赔偿。

3、除非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直接和/或间接采取披露、泄露、转让、许可或其他任何形式将保密信息提供给第三方,但按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或其他监管机构要求披露者除外,甲方应在信息、资料披露前将需披露的保密信息书面通知乙方,并且应尽合理努力确保该等被披露的保密信息、资料获得该部门或机构的保密待遇。

4、甲方违反上述保密条款,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及/或赔偿责任。

5、在任何情形下(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中止、终止、解除、有效期满等),本合同约定的保密条款应永久持续有效。

 

第十条  违约责任及合同解除

    1、租赁厂房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有损耗、老化或其他原因出现质量问题达到    次的,或存在所有权、使用权等纠纷、问题的,除本合同已有约定之外,甲方应按照    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额外赔偿,同时乙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

2、因甲方欠款、边界等原因直接影响乙方生产的,甲方应按照    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额外赔偿,同时乙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

3、因任一方自身原因确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均应提前    日通知对方,协商一致后办理解除租赁手续。

4、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方应当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全部损失,且甲方应返还剩余租期的租金(计算公式:    ):

1)租赁厂房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提前收回的;

2)租赁厂房被征收、征用的;

3)租赁厂房因城市建设需要被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

5、如果租赁厂房出现以下任一情形的,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且甲方应向乙方支付    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应额外赔偿:

1)不可抗力导致除外,延期交付合格租赁厂房达    天;

2)租赁厂房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或租赁厂房存在瑕疵、缺陷,可能危害乙方人身或财产安全,或乙方不能正常经营或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

3)因租赁厂房物权变动,导致乙方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

4)租赁期未满,甲方强制收回租赁厂房的;

5)租赁厂房被查封的;

6)存在干扰、影响、防碍乙方生产经营的情形的;

7)甲方存在其他违约以及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6、如因租赁厂房质量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设计不合理、建筑材料不合格、    等,下同)造成乙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亡与财产损失的,甲方应当支付    违约金给乙方,并承担乙方、第三方的全部损失。

7、甲方发生违反本合同约定情形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补偿等费用(包括对第三方应承担的赔偿、补偿等),乙方有权直接从应付租金中扣除。

8、甲方未能如期交付合格租赁厂房的(含逾期整改),每延期一日,甲方应按总租金    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且租赁期限顺延,逾期超过    日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由甲方承担乙方全部损失。

9、本合同另有约定除外,本合同提前解除、终止的,甲方应于合同解除、终止后    日内返还剩余租期租金,否则,每延期一日,甲方应按    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赔偿金,并且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双方同意在乙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二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应经双方共同协商后签署书面补充协议。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每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厂房租赁合同》签署页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住所地:                           住所地: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20                签订时间: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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