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文库涉嫌帮助侵犯著作权被判赔原告40万元

2017/01/19 15:05:21 查看1062次 来源:叶文波律师

北京中青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认为某文库中的作品涉嫌侵犯著作权,状告某机构,索赔313万余元。日前,市一中院一审判决认为,某机构构成帮助侵权,判决其赔偿原告40万元。

原告诉称,该公司享有《考拉小巫的英语学习日记——写给为梦想而奋斗的人》、《高效能人士的七个习惯》、《现在,发现你的优势》这三本书的专有出版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文库未经许可擅自发布这三本书的电子版,供公众查阅下载,该行为侵犯了著作权。

公司辩称,原告不享有涉案三本书的网络信息传播权,并且,书籍是网友自行上传的,并没有主动提供涉案作品,也不存在帮助侵权的行为。

市一中院审理后认为,现有证据只能证明原告取得《考拉小巫的英语学习日记——写给为梦想而奋斗的人》一书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专有使用权,所以在此案中,原告只能就这一本书主张权利。

法院认为,文库属于信息存储空间,涉案书籍由网络用户上传,所以没有直接侵权的行为。但是,对于涉案书籍在文库中的使用和传播情况没有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也没有建立起足够有效的著作权保护机制,因此,构成帮助侵权。最终,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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