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婚内财产约定协议书

2017/11/15 10:12:23 查看564次 来源:欧阳移和律师



  夫妻婚内财产约定协议书

  男方:李某元,1989年12月11日出生,身份证号:4305--198912113457

  女方:李某勋,1991年7月14日出生,身份证号:4305--199107143218

  李某元与李某勋于2017年1月20日在邵阳县民政局登记结婚,双方具有合法夫妻关系,并于2017年10月12日生育一女孩,取名李某丽,现依据【婚姻法】第十九条及相关法律规定,男女双方经友好协商,自愿就财产归属达成如下协议:

  一,协议前男方所有个人独自借款,且该款没有用于家庭生活女方亦不知情的,均属男方个人债务,与女方无关,女方不承担还款责任;协议签订后,男方确因家庭生活需要借款的,必须告知女方,并经女方签字同意借款,才属夫妻共同债务,女方才负连带偿还责任。

  二,男女双方外出打工后,各自所挣的钱及其他所得的财产,分别归各自所有,彼此经济独立,双方对各自的财产有支配和处分的权利,不受对方干涉。

  三,对于夫妻共同生活期间的必要支出,以及小孩与父母的抚养费用,双方各自承担一半:

  四,小孩哺乳期间,因女方无收入来源,故所有家庭开支包括女方的日常生活开支,均由男方承担,女方概不负责!

  五,如因一方过错造成离婚,且对方有足够证据证明该过错存在,则过错方不仅丧失孩子抚养权,而且需赔偿对方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

  上述协议为男女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执行。

  男方:

  女方:

  2017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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