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26 16:45:23 查看264次 来源:虞立峰律师
投资人甲: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投资人乙: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代持人丙: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目标投资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
(拟用名,具体以核准登记为准)
以上各方通过友好协商,约定由甲、乙等各方向目标公司投资,丙方则作为代持股东并登记于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及工商登记材料之中。为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保障投资人合法权益,兹签订该投资代持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意、目标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其中以代持人本人在目标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及工商登记材料中所注明的出资额为 万元(大写:
),占投资比例 ,代持人代持投资人投资额度共计 元(大写: ),其中,甲方投资 万元(大写: )、乙方投资 万元(大写: ),以上投资人投资以现金方式投资,于 年 月 日前汇入本协议约定账户:
二、投资方作为公司投资人,按照投资比例以代持人名义行使有关公司管理、股东权利等方面的权利,有关利润按照目标公司财务结算周期与其他股东享有一致的分红权。
三、代持人作为实际股东作如下承诺:未经投资人允许不得单方面转让、出质所代持的股权。
四、代持人应在本协议签订后,向公司其他股东披露有关投资人的投资情况以及本协议的约定条款。
五、如双方无特别约定,在公司与第三人产生纠纷时,由目标公司正式股东承担实际的股东责任,投资方不承担股东责任,不承担公司亏损.
六,如代持人因自身的债务纠纷,而导致名下的股权被他人迪过司法途径强制处分时,代持人必须对由此给投资人造成的所有直接及间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七,投资人与其他股东均需对目标公司承担忠实勤勉和商业秘密的保护义务。
八,投资人以投资比例为限按照目标公司的分红周期分学公司利益,具体分红周期为按照
月: 季: 年。
九,本协议合作期限为 年,合作期满,由目标公司对投资人的投资本金按照溢价 %的比例进行收购,投资人也可转为正式股东,转为正式股东的需对目标公司进行实际的管理经营,且需获得目标公司股东会通过。
十、甲乙丙三方应当严格遵守本合同的约定,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就守约方遭受的损失承担全额赔偿责任。守约方因维权支出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调查费等均有违约方承担。
十一、本协议的修改、补充须经各方协商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目标公司所在地法院管辖。
十三、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即生效,一式三份,各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代持方(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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