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报2016年7月29日法制版《18万元金饰投递中丢失 快递小哥贼喊捉贼》律师点评

2017/11/21 13:50:40 查看122次 来源:吴桐律师



  18万元金饰投递中丢失 快递小哥贼喊捉贼

  南京某珠宝店少了一件快递,内有价值18万元的黄金饰品。是投递中丢失,还是被人偷走?南京玄武警方通过调查,还原了整个投递路线,最终锁定嫌疑人就是快递小哥。目前,警方已经追回绝大部分被盗金饰,涉案快递员也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律师点评:随着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快递已成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选择快递服务时,务必要选择口碑良好、信誉高、经营规范、服务安全高效的快递公司,切勿贪图价格便宜酿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而追悔莫及。同时,在填写快递单时,首先要仔细阅读快递单上的合同条款,书写时也要做到字迹清晰,内容详实。投递贵重物品时,稳妥起见,应选择保价。事后也要保存好单据,防止遗失。

  少了一个包裹,是丢失还是被盗?

  今年7月3日下午4点半左右,南京韶山路派出所接到辖区某商场内一家珠宝店报案,称外地发来的快递包裹少了一件,里面有价值18万元的黄金饰品。该珠宝店负 责人告诉民警,这批货是由广东总部发来的,一批一共4个包裹,6月28日就该到的。但6月28日当天,珠宝店仅收到了3个包裹。“当时我们以为可能是投递时间有偏差,所以没在意,想等一等,也许过两天包裹就到了。”该珠宝店负责人说,然而这一等就是近一个星期。到了7月3日,他们意识到可能出事,于是报警。

  而就在珠宝店报警后不久,警方又接到了负责投递这批包裹的快递小哥费某的报警电话,称丢了一个包裹。“他所说的包裹就是装着18万元黄金饰品的那一个。”韶山路派出所民警仇玉金告诉现代快报记者,派出所当即让费某到派出所说明情况。费某显得很镇定,详细讲述了6月28日当天的投递情况,并表示自己只投递了3件货,没有第四个包裹,他觉得可能是送快递过程中丢了。

  “快递包裹丢失是比较常见的,而且根据快递公司和投递方的约定,快递公司即便承担责任,也不会赔偿18万元这么多。”韶山路派出所所长董家富说,到底是丢失还是有人捣鬼将包裹侵占,警方经过初步分析,觉得其中疑点很多,决定成立专案组深入调查。

  律师点评:《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邮政普遍服务业务范围以外的邮件的损失赔偿,适用有关民事法律的规定。根据上述规定,快递公司寄送的快递包裹等不属于邮件的范畴,而是属于快件,其损失赔偿标准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如果快递公司存在过错,致使快件包裹遗失、毁损,一般应承担违约责任,根据快件保价与否进行区分,如果保价快递丢失、毁损的,只需按照保价金额赔付;而不保价快件丢失、毁损的,赔偿的依据是相关民事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货物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或者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具体而言,由托运一方对寄递物品的实际价值举证,以此作为赔偿依据。

  可疑的1分钟和14分钟

  专案组发现,6月28日,这批货物4个包裹同时到达南京投递点。即便是丢失,也应该是在投递过程中。于是,专案组花了10天时间,还原费某当天投递快件全过程。

  6月28日下午1点40分左右,费某将这些包裹全部装车,然后开始派送。投递点位于花园路,费某带着包裹出发后,先上了玄武大道,到新庄转盘转到龙蟠路。接着到了投递的第一站——某小区。“通过比对监控画面,我们发现他出小区时,装金饰的包裹少了一个。”仇玉金说,因为费某在小区内数次人车分离,所以很难判断是他将包裹私藏了还是被人盗窃。

  律师点评:快递员监守自盗屡见不鲜,关于快递员“盗窃”包裹行为的罪名认定,在司法实践中多有争议。虽然快递员在全程投递过程中占有快件,但其对快件的占有仅仅是一种辅助占有。快件“经手”也与职务侵占罪所要求的管理性经手行为有所区别。而且结合快递员私下偷拿包裹的行为,更符合盗窃罪秘密窃取的特征,所以无论是从法律层面还是社会效果角度,对此类行为认定盗窃罪较为适宜。

  经过涉事商场到了门口却没进

  从小区出来后,费某便前往投递下一站——涉事商场,而费某到了商场门口却没进去,而是继续沿中央北路往北转到和燕路后进了安怀村。过了一段时间后,费某才返回商场开始投递珠宝店的包裹。此时,可以确认,他投递的包裹就是3件。

  “费某投递的整个过程疑点重重。”仇玉金告诉记者,首先在第一个小区内,有一段原本只需不到一分钟就走完的路,费某却花了两分钟。“我们现场做了实验,确认这段路骑电动车不可能要花两分钟,这多出的一分钟费某做了什么?”第二个疑点是费某去安怀村。专案组了解到,那里既没有快递需要投递,也不是费某住的地方,他去那里干什么呢?“从进安怀村到出来,费某用了14分钟,费某家住在附近,他会不会回家了?”仇玉金告诉现代快报记者,警方最后也做了实验,按照时间计算,费某不可能回家。那么,他到安怀村又做了什么?

  律师点评:鉴于快递行业竞争激烈,加之劳动力成本上涨等原因,有一些快递公司招工时未尽严格审查,也缺少必要的岗前培训,致使快递员队伍鱼龙混杂,有盗窃案底等不规范人员频繁跳槽,流动作案。因此,呼吁尽早建立黑名单制度,提升快递行业准入门槛。

  为还高利贷,快递员监守自盗

  觉得费某可疑后,警方继续对其行踪展开调查。专案组发现,6月28日当天下班后,费某在伍佰村附近和一名男子会合。之后两人一起去了银行,男子取了8800元现金给费某。经过进一步走访,专案组确认,给费某钱的男子正是一家黄金回收店的老板。“这很可能是费某的销赃所得!”董家富当即部署抓捕。7月13日,费某被抓获,黄金回收店老板被控制。黄金回收店老板交代,他确实从费某手上收购了一只金手镯,当时支付了8800元。面对大量证据,费某交代了自己的作案经过。

  经查,费某今年6月15日到涉案快递公司工作。虽然收入不高,但他沉迷赌博,在外面欠了高利贷。于是,为了还债,他便开始谋划盗窃装有黄金的包裹。6月28日,费某拿到珠宝店的快递后,在进第一个小区投递时,他便在中途将其中一个包裹放到了车前的筐里,并用雨衣遮住。之后,费某进入安怀村,那里正在搞拆迁,没有什么人。在那可疑的14分钟里,费某将快递包裹迅速拆开,将里面的黄金首饰藏到电动车电瓶下。然后,在去商场的路上将空的快递盒丢弃。

  因为一次盗窃的黄金首饰太多,费某没敢一次性销赃,而是一件一件出货。截至被抓,他先后分4个地方销赃了4件黄金首饰,剩下的37件首饰仍藏在他的电动车电瓶下。目前,费某因涉嫌盗窃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未销赃的37件首饰全部追回。

  董家富表示,就在到涉案快递公司工作前,费某在另一家快递公司工作,之后不正常离职。“他侵吞了一笔货到付款的款项,一共5000元。”在现在的快递公司仅 工作半个月,即寻机作案。警方提醒快递企业,一定要加强内部管理,用人时一定要查清对方的底细,并进行相应的备案、监管。

  据《现代快报 》

  律师点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快递人员扣留、倒卖、盗窃快件等行为就本案来说,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就本案来说,快递业费某在运送分发快件的过程中,私下将快递包裹拆开,并将价值18万元的黄金首饰共41件藏于电动车电瓶下的行为,符合盗窃罪的要件,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该行为认定盗窃罪无疑。根据盗窃罪的量刑标准,盗窃数额10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且事后销赃行为也作为量刑加重情节,综合考虑,可能会判处费某三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对于帮助费某销赃的相关人员,如黄金回收店老板,假如其知晓该笔首饰为赃物,根据其动机、行为,也可能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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