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弟独自继承父母房产,承诺给兄弟姐妹的百万补偿款却迟迟未兑现

2021/05/20 11:47:41 查看191次 来源:怀向阳律师

家是孤海上的灯塔,为你点亮归途;

家是欢声,是笑语,是酷热夏日的一缕凉风;

家是不求同甘,但求共苦,相濡以沫的那份无怨;


家是日夜守望,盼求归家的那份急切;

家是包容,是体谅,是迁就;

家是港湾,是兄弟姐妹共同成长的地方。


今天寻求帮助的是李先生,曾经拥有一个幸福和美的大家庭。谁知在父母相继离世后,家中兄弟姐妹却为继承房产的问题起了纠纷。家中签订的两份协议,到底以那份为准?父母留下的房产又该如何继承?


案例回顾


2020年,对于李先生来说是悲伤的一年。5月份的时候,他的父母双双去世,兄弟姐妹五人还没来得及从悲伤中走出来,就因为父母的房产继承问题闹得不可开交。


李先生是家中长子,家里还有三个姐姐和一个弟弟。父母在世时曾与子女进行商议,老人的日常起居由小儿子来照顾,在两位老人百年之后,小儿子需要出资一百万交给李先生作为补偿,之后便可以独自继承父母名下的房产。一家人在协商过后,签署了一份协议。


然而,没过多久,三个姐姐和家中小弟对这份协议提出了异议。他们认为,房子是父母留下的,每个子女都应有继承的份额,不应该只补偿给李先生一人。于是,二弟将这份协议收回一家人再次进行协商,又签署了第二份协议,其中表明,补偿李先生40万元,另外三个姐姐每个人20万元,共计100万元。

 

谁知,二弟给李先生和三个姐姐每人支付了10万元后,便不再承认协议上的内容。据李先生介绍,2017年,二弟就带着年迈的父母将房产过户到了自己名下。而李先生等兄弟姐妹是在小弟已经完成房产过户后,才从父亲那里得知这个消息。


如今,父母已经离世,家中小弟还欠哥哥和姐姐四人共计60万元。这笔钱又该如何才能要回来呢?让我们看看律师怎么说。


律师支招


律师表示,李先生家的案件不是一件简单的遗嘱继承纠纷,而是涉及到父母赡养、财产分割的家庭纠纷。


从第一份协议约定的内容来看,父母由二弟赡养,父母过世之后房产由二弟继承,二弟要向李先生支付一百万元,这份协议的性质相当于分家析产协议。因此第一份协议与第二份协议前后的关联性,对于本案来说相对比较重要。而目前来看,拿到第一份协议可能存在一些困难。


如果在诉讼过程中,小弟根本就不承认曾经签署过第一份协议,那么李先生和三个姐姐会比较被动。因为在第二份协议中,表述存在瑕疵,约定的内容不清晰。律师指出,在第二份协议中,约定给李先生四十万元,给三个姐姐六十万元,然后李先生和姐姐放弃对房产的继承权,然而在协议中,对于谁来支付这笔钱,并没有做出明确的约定。


对于房产已经过户的问题,律师表示,房本上是父亲和母亲两个人的名字,在过户时肯定需要两位老人均到场签字办理。如果李先生对此存有疑异的话,可以去房管局调取房产档案,对当时的过户情况进行核实。


根据李先生家的情况,律师表示,房产已经遵照父母的意思和当初达成的约定完成过户,建议李先生和三位姐姐尽快提起诉讼,以债权债务的诉由,要求二弟返还剩余的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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