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丽律师做客《新闻无间道》,谈未成年人保护

2021/06/08 09:22:42 查看1178次 来源:李丽律师

昨日,北京市盈科(郑州)律师事务所财富传承与婚姻家庭法律事务部主任李丽律师受FM95.5、FM102.3、AM657河南新闻广播和FM103.2河南经济广播并机直播的中午档节目《新闻午间道》邀请,做客其六一儿童节特别节目。

与往年的六一儿童节不同,有两部与未成年人息息相关的法律经修订在今年的6月1日生效实施,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这两部法律均经历了较大幅度的修订,其中,未成年人保护法由原有的72条增至了132条,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也从原有的57条变为了68条。新修订法律的施行,将更好的实现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和未成年人犯罪预防。节目过程中,李丽律师为《新闻午间道》的众多听众朋友们讲解了下述备受关注的问题:

(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有哪些亮点,法律修订的实际意义是什么

李丽律师认为:这两部法律尤其是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很多亮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最大亮点是从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等6方面对未成年人进行全方位保护。各方主体都有特定可操作的义务,权责明晰,更有利于善法良治。《预防未成人年犯罪法》的最大亮点是对收容教养制度进行改革完善,与刑法相对接,将原来收容教养的对象进行分流,极个别的依法按照刑法追究刑事责任;绝大多数的按照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送入专门学校,接受专门矫治教育,解决原来收容教养执法难,一关了之,一放了之的问题。

社会在不断发展,也会不断涌现新情况,原有法律就会出现滞后,立法层面就需要给予新的回应,对新情况加以调整,法律的修订是必要的。这两部法律其实是保护未成年人利益的姐妹篇,修订后更有利于全方位保护未成年人。《未成年人保护法》着重于保护, 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着重预防。两部本身更加完善的法律相互支撑、共同发力,切实地编织出一张未成年人保护的法网。

(二)关于预防未成年人沉溺网络游戏、防止过早接触到不适宜信息、网络打赏等,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哪些具体规定

李丽律师认为:首先,从网络保护的层面,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七十四条,要求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诱导其沉迷的产品和服务。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等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针对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务设置相应的时间管理、权限管理、消费管理等功能。以未成年人为服务对象的在线教育网络产品和服务,不得插入网络游戏链接,不得推送广告等与教学无关的信息。第七十五条规定,网络游戏必须经审批后方可运营。国家建立未成年人网络游戏电子身份认证系统。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应当要求未成年人以真实身份信息注册登录网络游戏。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不得在每日二十二时至次日八时向未成年人提供网络游戏服务。

其次,从社会保护的层面,第五十八条规定,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设备,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

最后,也是很重要的一方面即家庭保护层面,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提高网络素养,规范自身使用网络的行为,加强对未成年人使用网络行为的引导和监督等等。

关于直播打赏,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网络直播等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针对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务设置相应的消费管理等功能。虽然没有明确的再细化消费的数额限制,但是未成年人,几千、几万甚至上百万的进行直播打赏,显然与其年龄和智力水平不相适应,如果监护人时候不认可,未成年人的打赏行为应当无效。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该款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该规定更多地考量了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同时引导网络公司进一步强化社会责任,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网络环境。

(三)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01条对应,司法机关应当确定“专人、专岗、专职”负责办理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这将带来怎样的变化

李丽律师认为,未成年人的身心特征都与成人不同,司法机关专人、专岗、专职正是实现未成年人办案人员的专业化的具体要求,他们更懂得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和健康成长的需要,更善于使用未成年人能够理解的语言和表达方式,更愿意听取未成年人的意见。这些具体要求的落地将直接提高未成年人案件的办案质量,更好的保护好未成年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对上述机构和人员实行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相适应的评价考核标准。

(四)强制报告制度在司法实践如何具体落实

李丽律师认为:性侵害是未成年人遭受犯罪侵害的主要犯罪类型之一。为破解未成年人权益受侵害“发现难”的问题,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增设并全面确立了强制报告制度。对性侵害、性骚扰未成年人等违法犯罪行为,国家机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隐瞒,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未履行报告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所在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具体落实起来,需要各部门形成联动,一方积极报告,一方接到报告后积极调查,积极受理。才能将这个制度贯彻实施好。

(五)关于学生减负,未成年人保护法是如何规定的

李丽律师谈到:现在很多孩子在各类培训班中疲于奔命,承受着沉重的学业负担。学生学习负担重,看似是教育问题,实际上是未成年人保护问题。未成年人保护法草案在公开征求意见过程中,近两万名未成年人提出两万多条意见,很多都是要求减轻学生负担,这充分反映了孩子们的心声。那么,新修改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履行“保障未成年人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的监护职责。同时规定,学校应当与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互相配合,合理安排未成年学生的学习时间,保障其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学校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义务教育阶段的未成年学生集体补课,加重其学习负担。

(六)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离婚时尊重孩子的意愿怎么理解

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其实非常尊重和重视未成年人的想法,多次在条文中出现“听取未成年人意见”、“尊重其真实意愿:这样的字眼。比如第107第2款就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的,应当尊重已满八周岁未成年子女的真实意愿,根据双方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依法处理。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强调应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八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具有一定的辨识能力,在家庭生活中,谁对自己有耐心,跟谁在一起更快乐,据此在父母离婚时选择更愿意跟随父母哪一方生活,这种选择是需要被尊重的。司法实践中,法院也会慎重参考孩子的意见,结合父母双方的实际抚养能力,综合裁判孩子的抚养权。

节目最后,李律师表达了对于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的期待:

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关系到家庭幸福安宁、社会和谐稳定、国家发展进步和民族伟大复兴。青少年是祖国的花朵,是民族的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都是非常好的法律,他们的贯彻实施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只有举全社会之力,各义务主体充分履行自己的义务,善法才能良治。希望大家都能持续关注未成年人保护这一主题,为未成年人保护作出自己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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